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指监居场所视频监控、机房、电子围栏招标公告

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指监居场所视频监控、机房、电子围栏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指监居场所视频监控、机房、电子围栏采购

项目编号:620*****34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吾斯曼·卡门 186*****999

报价起止时间:2024-06-14 10:34 - 2024-06-24 20: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提供3年的售后保障服务。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成套监控系统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成套监控系统; 采购清单:采购清单及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1件******.00-

买家留言:1、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采购需求附件所列物品参数。
2、提供3年的售后保障服务。

响应附件要求:1、营业执照。2、中小企业证明。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吐鲁番市 高昌区 高昌街道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东路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报价及其它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能够提供所报品牌的货物,报价必须为包干价,包括完成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劳务费、设备购置或租赁费、交通费、工伤保险、利润、税金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报价单不管是否在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2、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均为无效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3、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4、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立即开始服务。5、项目结束后,成交人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验收不符合要求的,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返工,所需费用由成交人承担。6、成交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7、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8、自发布结果公告之日起,成交人应与采购人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成交人主动放弃结果,后果由成交人自行负责。9、成交人不得将合同规定的任务向第三方转包,不得单方对合同执行内容进行内容调整。10、售后服务不得向第三方转包。

标签: 电子围栏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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