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间艺人招商公告招标公告

2024年民间艺人招商公告招标公告




一、招商项目

1.项目名称:2024年民间艺人项目

2.项目地点:南后街主街划定区域(摊位位置由我司统一安排,实际摊位数量及布局根据招商结果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合作周期:1年

二、招商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内容:为了使游客更直观、深入的接触和了解福州文化,串联街区的综合发展,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我司拟打造民间艺人项目,在南后街主街位置以流动摊位的模式,预计设置1 处茉莉花文化摊位,现拟面向社会引进民间艺人经营合作项目执行团队。

2.合作方式:该项目拟通过三坊七巷官网发布招商公告进行执行团队的引进,执行方负责产品销售、展示,摊位物料日常维护,配合街区活动进行茉莉花相关文化输出等,我司提供场地及摊位物料等基础设施、执行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场地配合等,暂定以南后街主街划定区域为摊位固定点位(无其他活动举办期间,点位根据街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物业费、水电费参照街区文化活动物业收费标准另行支付,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函。

三、招商程序

信息发布→合作方选定→公示

1.信息发布、咨询时间:

2024年6月14日—6月19日止(每天9:00—11:30;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登记请携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线上报名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登记后,通过邮件等方式将报名人身份证、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sfqxwlb@163.com,不参与报名者不可参与招商结果的认定。

线下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文化旅游部;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7*****074

2.基本要求:

2.1 具有法人资格的存续企业。

2.2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密封:

(1)项目方案;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壹份(若投标单位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投标单位法人和委托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各壹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7)以上招标文件须加盖公章。包装统一使用A4牛皮纸袋,袋口须采用白条封口并加盖公章。

3.招商条件

3.1合作期内分成比例:合作期间每个点位内保底营业额预计不低于36万元/年,所有营业收入由我司统一收取,我司收取不低于营业额的20%作为收益,合作期内保底收益不低于7.2万元/年,剩余营业额收入为执行方的经营收益。

3.2 履约保证金:1.8万元(以合作运营方的保底营收及分成比例为准,收取我司月营业额分成收入的3倍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发现合作方实际运营中存在超出合同约定的业态、从事非法活动、超过二个月以上未按合同约定履约等情况,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合作运营方需于招商评审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打款到下列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本次招商结果无效。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帐 号

7341 8101 8260 0060 393

退还政策:于合作周期结束并完成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还。

3.3结算考核周期:合作期内每两个自然月结算一次,月营业额总计不低于3万,每月进行营业额考核,保底营业额不足部分由合作方在结算日后3日内补足,补足后我司于结算日提取营业额的20%作为合作收益,剩余部分我司于30个工作日内汇入合作方指定账号,运营方应在结算支付前提供增值税正规发票至我司,双方分成收入涉及的相关税费各自承担。

3.4 监管措施:合作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我司有权下令进行整改,两次整改不到位立即清退:

(1)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2)受到游客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

(3)拒不配合街区活动;

(4)出现漏单、跳单、拖单等情况;

(5)月营业额考核未完成;

3.5 项目合作期间合作方与街区品牌深度合作,其物料标识、美陈设计、logo等视觉系统需同步我司元素,设计稿与效果图需经我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制作,物料费用自理。物业管理费和使用区域水电费由运营方按实结算。以上内容需提供承诺函。

3.6 特别说明:本项目不得分割经营,不得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投标;合作方保证在合作期内不得销售违规违禁及与合同约定业态无关的自营产品,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合作方须保证项目日常营业收入统一使用我司收款二维码,不得私下以个人名义或其他渠道收取营业所得,一旦发现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方案要求及评分设置

4.1方案中需明确项目策划方案,整体方案完整、合理,方案包括但不限整体规划、展陈方案、展品内容及品类数量等。

4.2项目方案涉及的保底营收及分成比例纳入合同约定。

4.3 方案中需明确合作期内是否能提供配套文化输出服务,如配合拍摄、活动等。

4.4 方案中需列出投标人往期业绩证明。

4.5方案中需有明确由我司统一收银,合作期间如果发现漏单、跳单、拖单的等情况我司有权立即清退。

5.评比

5.1评比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10:00进行现场评比。

5.2评比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16楼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5.3以上所有材料均加盖公章不得涂改,使用A4牛皮纸袋密封,袋口须采用白条封口并加盖公章。

5.4在上述所规定的时间、地点评比,且所有参与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评比会并签到。

5.5评比文件的初审:参与投标人应提交上述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若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不全的, 不进入评比。

5.6报价开标: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招商人监督代表当场开封,综合评比得分最高者为意向合作单位。

6.开标过程中,若无符合招商条件的单位,则需重新发起招商流程。

四、公告及中标结果发布的地点

三坊七巷官方网站

点击下载评分表


标签: 民间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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