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成原材料采购木质素纤维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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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成原材料采购(木质素纤维)

比选公告

华成原材料采购(木质素纤维) 由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资金来源业主自筹。现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华成原材料采购(木质素纤维)采购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华成原材料采购(木质素纤维)

3、地点: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二、采购用途:用于辅助华成生产。

三、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规格

序号

名称

单位

预计采购量

最高单价限价

(元/吨,含13%税率)

技术参数

备注

1

木质素纤维

80

2480

质量应符合《JT/T 533-2020》技术要求以及《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4.11纤维稳定剂中的标准。

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备注:

1、报价为含税价格,包括材料费、装车费、运杂费、卸车费、人工费、第三方检测、技术指导、利润等一切费用及一切风险。

2、单价为固定单价(含税含运费),不随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动。数量为暂定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到场经甲方签收和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化,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税金根据国家税率政策规定调整,含税单价相应调整。

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参选单位为分公司,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授权函格式自拟,授权函中需明确具体授权事项),一家公司只能授权委托一家分公司参与比选)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4)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其承诺报价和相关服务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5)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缴款凭据或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

(6)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所供服务质量承诺函。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五、最高限价

本次服务比选设置木质素纤维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肆佰捌拾 元整(¥2480.00),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六、比选办法:低价中选。

七、合同方式:固定单价。

八、合同期限:一年。

九、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2楼233室,联系人:蔡艺民/张泽洲,联系方式:199*****337/151*****978或邮箱发送。

2、领取时间:北京时间 2024年6月14日 08:30 至2024年6月18日 17:30。(节假日除外)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20日9:00至9:30,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20日9:30。

3、比选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2楼249室。

十一、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 贰仟 元整(¥2000.00)。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 2024 年6月19日北京时间18: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将比选保证金从比选申请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文件指定的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比选保证金”。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比选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比选保证金无效,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开 户 名

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 号

161*****010*******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若比选申请人经核查确实存在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将被没收比选保证金,并列入失信企业,不再邀请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二、本次采购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 3 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振鹿

电 话:135*****501

比选人:漳州华成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6月14日

标签: 木质素纤维 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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