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搬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搬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搬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14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目 录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搬运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的委托,对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搬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TSY-2024-0606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搬运服务项目

3.预算总金额:16万元。

4.最高限价:见下表(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及拦标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分项名称

拦标单价(元)

权重占比(%)

搬运费

260元/车(含装卸)

90

拆装费

大板台100元/个

大会议桌300元/个

小会议桌200元/个

2

搬运保险柜

大型300元/个

中型200元/个

3

搬运ATM机器

单机600元/台

双机1000元/台

5

注:拦标单价包含全部安装费、人工、税金、运输费、调试费等所有费用价格。

5.采购需求:为大连市分公司提供搬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商户,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并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3)近3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投标人具有资金垫付能力;

(5)经营范围覆盖全大连市地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起至2024年06月24日每天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承诺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最近一次的依法缴税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近3年以来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本项目投标人具有资金垫付能力的承诺函、⑤经营范围覆盖全大连市地区的承诺函、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的承诺函、⑦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的承诺函、⑧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非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⑨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加盖公章)。

(2)未在该平台注册办理CA 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办理CA 证书后详细阅读操作手册,线上自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CA 办理: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投标人),或联系CA 客服电话400 7888 550。

(3)领取招标文件: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标书费(联系招标代理人)-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7月04日13:30-14:00。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14:00。

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A4区43A号建设控股大厦E301室)。

(3)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或现场及网上签到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5)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五、开标:(1)开标时,投标人须自行在现场(现场解密须自带电脑)或远程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现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线上开标。评标时,所有投标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14:00(北京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开标地点: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A4区43A号建设控股大厦E301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261号

联系人:翟工

电话:0411-********

八、采购代理机构: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A4区43A号建设控股大厦E301室

电 话:131*****060

联 系 人:贺工、张工

电子邮箱:ztsy******@163.com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前 附 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搬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TSY-2024-0606

2

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3

预算总金额:16万元。

最高限价:见下表(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及拦标单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分项名称

拦标单价(元)

权重占比(%)

搬运费

260元/车(含装卸)

90

拆装费

大板台100元/个

大会议桌300元/个

小会议桌200元/个

2

搬运保险柜

大型300元/个

中型200元/个

3

搬运ATM机器

单机600元/台

双机1000元/台

5

注:拦标单价包含全部安装费、人工、税金、运输费、调试费等所有费用价格。

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建立预付款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大财采【2020】546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鼓励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免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6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应有页码标注。

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

3、投标文件1套正本,4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4、提供投标文件PDF扫描件一份(U盘),单独封装在密封袋内。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7月04日13:30-14:00。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14:00。

递交平台、签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A4区43A号建设控股大厦E301室)。

(3)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或现场及网上签到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5)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8

开标:(1)开标时,投标人须自行在现场(现场解密须自带电脑)或远程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现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线上开标。评标时,所有投标文件以线上电子版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

(2)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14:00(北京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3)开标地点: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A4区43A号建设控股大厦E301室)。

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综合评分相同,则按价格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价格得分仍相同,则按服务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服务得分仍相同,则按商务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商务得分仍相同,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领取招标文件:请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流程:登录平台-查看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标书费(联系招标代理人)-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300元/本,售后不退。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

10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商户,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并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3)近3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投标人具有资金垫付能力,连续两年企业不存在亏损情况;

(5)经营范围覆盖全大连市地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

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两年。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9

★报价说明:

1. 投标人对单价进行报价,且报价不得高于拦标单价。

2.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安装费、人工、税金、运输费、保险、调试费等所有费用价格。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3.投标人所报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

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投标人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投标人书面同意。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若两次招标公告均无人投标,则本次采购项目终止。后续处理方式为:由综合办公室(后勤)调整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12

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3

未响应“★”号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2)采购需求:为大连市分公司提供搬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服务期限:两年。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工作量,按实结算。

2.资金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前附表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任何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4.投标人必须是通过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评标办法

附件2 资格性评审表和符合性审查表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文件和其他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4.资格证明文件;

5.服务方案;

6.人员配置;

7.应急预案;

8.其他;

8.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2投标人项目业绩一览表;

8.3其他文件和资料;

9.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单价及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在现有的采购条件下(招标文件要求等)所报服务单价、总价一次性包死(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存的义务。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提供服务详细说明;

(2)逐条填报的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1.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如投标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招标人遭受的损失,投标人应当补充赔偿。

3.投标保证金可以是保函或非保函形式提交,任何形式保证金都须以投标人名义提交。

4.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3)因投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4)投标人中标后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九)投标有效期

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电子文件1套(word或pdf格式),放入U盘内(U盘单独封装),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和盖章。

5. 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使用CA 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

6. 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得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封”字样,并加盖公章。

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

3.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4.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在密封袋内,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5.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二)投标截止时间

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须经投标人被授权人签字。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开标。开标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5.开标过程应当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审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5名技术及经济类专家代表从招标代理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4.参加项目评审工作的招标人代表,不得参加该评审项目的开标活动。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自开标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

(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7)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发生重大偏离;

(8)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9)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11)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质量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在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其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串标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8.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原则上,应当有两人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工作,并形成《资格审查表》提交给评标委员会。

9.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

10.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以各项因素的汇总得分,然后累加,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综合评分相同,则按价格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价格得分仍相同,则按服务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服务得分仍相同,则按商务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商务得分仍相同,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招标人审查。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服务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后审

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

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

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可对中标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货物、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4.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货物价格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

5.如果中标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6.在中标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

(三)中标通知书

1.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中标公告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将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腐败和欺诈行为

1.定义:

“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如果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

(六)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3000元。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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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合同编号:

搬运服务外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建华 联系人:马玲

送达地址: 大连市中山广场10号

电话:******** 电子邮箱: ********@qq.com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声明

1.1 双方均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者经企业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各自独立承担责任、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双方无隶属、挂靠、控股及/或实际控制等类似的关系。

1.2 乙方具有完成本合同项目的资质和能力,资信状况不存在瑕疵,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为经营手续完备、齐全的合法经营者;乙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已经办理与本合同项下服务项目有关的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登记。

1.3 乙方基于完成本合同项目所聘用的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关系或者与之类似的关系,乙方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及其聘用的员工不得以甲方代理人、代表人、受托人、受雇人或者类似名义/身份对外订立合同或者从事其他法律行为,乙方也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聘用员工、对外承诺承担债务或提供担保。

1.4 乙方若属于中小企业,应在订立本合同时主动告知于甲方,甲方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配合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条 外包服务项目和期限

2.1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向乙方外包服务项目:

装卸搬运

2.2 本合同有效期 2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服务规范和标准

3.1 乙方从事本合同项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国家/行业标准。

3.2 甲方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国家/行业标准和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具体服务规范和标准,并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通过附件或补充协议等形式补充或更新相关规范或质量标准。乙方应当按照工作规范、标准要求,合理安排人员、组织搬运外包服务活动,拥有提供外包服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合法拥有或者可合法使用为双方合作之目的所需要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和工具,且有能力提供熟练和充分的服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第四条 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

4.1 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外包服务项目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

费用标准:按需结算;

搬运费(含装卸) 元/车;

拆装费:大板台 元/个、大会议桌 元/个、小会议桌 元/个;

搬运保险柜:大型 元/个、中型 元/个;

搬运ATM机器:单机 元/台、双机 元/台。

外包服务费为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价款,该价款已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人工成本、物料用品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若因政府调价、物价上涨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外包服务费用增加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说明,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予以变更。甲方同意变更前,上述外包服务费是固定不变费用,乙方不得擅自增加。

4.2 支付时间:甲方应当按 月 (年/季度/月)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4.2.1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4.4.2款所列明的信息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真实有效的且经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并审核无误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乙方迟延提供发票,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4.2.2 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等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考核扣款)及赔偿金,甲方可以从结算费用中直接扣除。因双方核对考核情况而造成付款逾期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4.3 支付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

4.4 银行账户及发票信息:

4.4.1 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行联行号:

账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上述账户信息有变更的,乙方应当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对于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4.2 甲方发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71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广场支行

账 号:340*****090********

地 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广场10号

电 话:0411-********

4.4.3 乙方提供的发票类型为:

?增值税普通发票。

因乙方原因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抵扣、发票监控异常而造成损失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有权对乙方完成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业务指导,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或采取甲方要求的其他补救措施。

5.2 甲方有权审定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目而制定的服务方案,对于不符合甲方需求的内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完善或修改。

5.3 根据甲方实际需要,甲方可以调整本合同项目工作数量、完成时限、操作规范、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甲方调整后的要求履行。

5.4 甲方应当按照外包业务的完成情况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5.5 甲方根据政策法规、工作需要等,可对乙方提出从事本外包服务项目的人员任职资格标准以及服务管理建议。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合法有效的经营资格和服务资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搬运服务。

6.2 乙方依照双方约定工作标准、数量、时限完成本合同项目的各项工作,

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业务指导,搬运服务需要外包公司为邮政企业提供搬运货物服务,搬运过程中做到服务热情周到,保证物品完整无损,服从甲方的调度与指挥,将所搬运物品码放到位,乙方自行准备搬运必须的工具,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搬运物品完好无损。在搬运过程中保证其员工的安全,如在搬运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在搬运过程中所致甲方物品的损毁,应按损坏物品实际价格负赔偿责任。

6.3 乙方应当保守因订立、履行本合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

6.4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正确、完全地履行本合同后获得外包服务费用。

第七条 承诺和保证(乙方对其员工/从业人员义务与责任)

7.1 乙方选派的人员属于乙方的员工,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和缴纳,违反前述约定,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因劳动关系所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7.3 乙方应当通过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措施保证乙方员工遵守甲方书面告知的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不得对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造成干扰。

7.4 乙方应当对乙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法律合规、业务技能教育培训以及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甲方单位信息以及客户信息。

7.5 乙方员工在完成外包业务工作过程中如有损害甲方利益行为或者出现与完成本合同项目工作不相适应的情形,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调整、更换,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在1日内予以调整、更换;严重违反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或不利影响的,甲方可以即时通知乙方调整、更换,乙方应当在8小时内进行调整、更换。乙方进行调整、更换时,应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不得对甲方工作秩序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7.6 乙方确保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对选派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若因乙方用工问题或者因乙方人员安全事故、违法违纪等原因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若因乙方人员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及/或第三人受到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第八条 安全管理

8.1 甲方将乙方外包服务纳入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检查和监督。

8.2 乙方承诺自身具备国家和政府、地方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的资格/条件,并严格遵守相关之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安全生产整改落实等制度,强化员工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使其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处置技能。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8.3 乙方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提交甲方备案,乙方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切实保障甲方工作秩序、财产安全;与甲方办理业务的用户保持安全距离,作业过程中防止对甲方以及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8.4 乙方应当依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安全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指南、规范。

8.5 乙方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发生重大安全和服务阻断等突发事件后,乙方应当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报告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

第九条 转让和分包

9.1 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转让、分包或者以类似的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9.2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非主体、非关键性服务工作分包给分包商承担。但是乙方保证其分包商不得将所承接的分包业务再次分包给其他分包商。

9.3 甲方同意乙方分包的,乙方须与其分包商就分包商的服务质量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9.4 乙方违反前述条款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 3% 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由于乙方违反前述条款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应当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同时违约行为每发生1次,按照 五百元人民币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成果,经甲方考核评估不达标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外包服务工作的,每延迟1日;

(3)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要求;

(4)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或未按时归还甲方提供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物料用品的;

(5)导致甲方生产经营指标出现重大异常或甲方被企业内部责任考核扣分或扣减费用的;

(6)乙方发生第10.2条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但尚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

10.2 乙方发生下列情形或引发后果之一的,构成乙方严重违约;乙方按照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经甲方考核,乙方连续2个月(含)以上不达标,或者违约达 3 次及以上的;

(2)乙方延迟完成外包服务工作达3日(含)以上的;

(3)因乙方或其员工的原因,造成甲方被用户投诉、申诉3次及以上;

(4)因乙方或其员工的原因,造成甲方被新闻媒体曝光1次及以上;

(5)因乙方或其员工的原因,造成甲方被监管部门处罚1次及以上;

(6)乙方员工冒用甲方工作人员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7)乙方或其员工的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损坏或者资金损失等)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8)乙方违约,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但乙方拒绝整改的;

(9)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丧失履行本合同应具备的经营资质有效性的;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11)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12)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或实现本合同目的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

10.3 乙方无故中断服务或者采取整改等补救措施后仍不能满足本合同外包服务规范和质量的情况,甲方有权重新选择第三方服务或者自行采取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外包服务工作的,或导致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被监管处罚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第三方替代服务费、罚款、罚金等,均由乙方承担或赔偿给甲方,甲方可以从外包服务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前款赔偿金的范围包括甲方受到的全部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商誉损失等,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业务收入损失、因赔偿客户造成的损失、甲方设备维修或更换费用、企业内部考核扣款、第三方损失以及因处理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证据或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罚款以及与之相关的鉴定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向甲方另行支付。

10.5 在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的,每延迟1日,以应付服务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外包服务费总额的5%;延迟 10日(含)以上未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十一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影响到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执行,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变更。

11.2 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提出变更和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11.3 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15 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保函)

12.1 乙方是否适用履约保证金(保函),二者任选其一:

?自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7日内,至迟本合同订立之前,乙方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

(1)向甲方一次性缴付人民币0.8万元(合同标的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

(2)向甲方提供通过甲方认可的商业银行开具的人民币 万元的银行保函。

?双方约定:订立本合同时,甲方不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12.2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直接扣留部分/全部保证金或者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以抵付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12.3 发生上述情形后,保证金或者保证金账户金额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违反前述约定的,逾期1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额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当月应支付的外包服务费用中扣除补齐,或者直接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2.4 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

12.5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解除(非因乙方过错)后,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甲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3.1 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3.2双方涉密信息包括:可能获取或知悉的来源于对方(包括该方所属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总公司、各级分公司、各分支机构、直属各单位及前述单位的任何关联实体)的,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书面或以其它方式反映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不对公众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等内容;履行合作项目任务而制作含有对方涉密信息的研究分析材料或工作成果等;根据一般的商业判断或惯例,在某些情况下,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的行为本身等;其他有关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

13.3双方涉密信息仅限于为实现本项目目的且确有必要、最小范围的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知悉。任一方参与项目工作人员违反保密承诺的,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13.4除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外,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包括境外主体)透露任何涉密信息;不得将涉密信息用于除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13.5除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相关审核批准外,任何情况下任一方不得向中国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及受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实际控制的境内主体提供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13.6如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情形,任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法律法规及规定不明确的、及本保密义务中未做约定的情形,任一方应本着谨慎、诚实、勤勉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

13.7涉密信息资料数据提供时,双方签订书面交接清单。合作结束后,任一方于项目完成后10个自然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另一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按照对方要求方式销毁。无法交还或销毁的涉密信息资料数据,任一方承诺在该涉密信息解密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

13.8任一方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将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 0.5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己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13.9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任一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第十四条 反商业贿赂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一方不得为对方相关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利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有权:(1)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将乙方纳入甲方合作“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对乙方实施全面业务合作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者永久不得参与甲方及其各级机构的经济业务往来。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日期: 日期:

负责人: 审核人:

外包机构:(盖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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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1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一、服务需求

为大连市分公司提供搬运服务外包。

二、技术要求

分项名称

拦标单价(元)

权重占比(%)

搬运费

260元/车(含装卸)

90

拆装费

大板台100元/个

大会议桌300元/个

小会议桌200元/个

2

搬运保险柜

大型300元/个

中型200元/个

3

搬运ATM机器

单机600元/台

双机1000元/台

5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两年。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根据实际工作量,按实结算。

★4.服务质量

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搬运服务,保证物品完整无损,服从招标人的分配与指挥,将所搬运物品码放到位,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搬运物品完好无损,对于因搬运过程中导致招标人物品损毁,应负赔偿责任。每发生1次,按照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服务人员要求:年龄符合履职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注:1)本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所列规格等参数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等方面应不低于上述技术、功能等参数要求,必要时须提供证明文件。

2)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

3)“★”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的技术和商务条款中未标记“★”号的为非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非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仍为有效,但可能影响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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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致:(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单价合计为: 人民币金额数。其中:

搬运费: 元/车(含装卸)、

拆装费大板台: 元/个、

拆装费大会议桌: 元/个、

拆装费小会议桌: 元/个、

搬运保险柜大型: 元/个、

搬运保险柜中型: 元/个、

搬运ATM机器单机: 元/台、

搬运ATM机器双机: 元/台。

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个日历日。

5.服务期限: 两年 。

6.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7.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2.投标人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3.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5.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二、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服务项目

基本内容

费用

1

搬运费

2

拆装费大板台

3

拆装费大会议桌

4

拆装费小会议桌

5

搬运保险柜大型

6

搬运保险柜中型

7

搬运ATM机器单机

8

搬运ATM机器双机

单价合计

小写

大写

注:(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

(2)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三、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说明

1

2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注:(1)“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技术部分在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请投标人在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必须进行逐条响应,否则为无效投标。

(2)“偏离说明”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如投标人有其他说明,可以在技术条款偏离表后作出文字说明。

(3)本表中填写的内容应与实际投标提供的服务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4)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四、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表1)

5、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承诺函

6、最近一次的依法缴税记录证明材料

7、近3年以来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8、本项目投标人具有资金垫付能力的承诺函

9、经营范围覆盖全大连市地区的承诺函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的承诺函

1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的承诺函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非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的承诺函

13、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的承诺函

14、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

项目名称:

承诺时间:

为规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的采购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采购当事各方共同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和采购方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并自愿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严格遵守以下内容:

一、不从事互相串通支持或压制、排斥、诱导他人等任何超出法律法规和采购方规定范围的活动。

二、不发生向采购方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成员)、采购代理机构赠送或变相赠送礼品、礼金、实物、有价证券等行贿行为。

三、不组织、不参与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结果的各种活动。

四、不得向其他方泄露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结果的信息。

五、自觉接受采购方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互相监督,杜绝违规违法现象发生。对采购方利益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接受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签章):


附表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和投标人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4.应按规定签字,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五、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六、人员配置

(格式自拟)

七、应急预案

(格式自拟)


八、其 他

(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地 址:

传 真:

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地 址:

营业注册执照号:

其他说明: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二)投标人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

采购时间

数量

金额

单位联系人电话

注:1、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其他文件和资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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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等方面的影响。


附件2:

评 标 方 法.

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综合评分相同,则按价格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价格得分仍相同,则按服务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服务得分仍相同,则按商务得分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商务得分仍相同,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一)基本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数

评分标准

价格

投标报价

70

1.搬运费(权重占比(90%))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0×90%。

2.拆装费(权重占比(2%))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0×2%。

3.搬运保险柜(权重占比(3%))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0×3%。

4.搬运ATM机器(权重占比(5%))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0×5%。

注: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技术部分

服务

方案

10

1.优秀标准:投标人对本项目整体了解清晰准确,服务方案内容重点十分明确,完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方案的完善性、必要性、科学合性理等十分优秀的(得10-8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对本项目整体了解较为清晰准确,服务方案内容重点较为确,基本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方案的完善性、必要性、科学合性理等较为优秀的(得7-5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对本项目整体了解不够清晰准确,服务方案内容重点不明确,无法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方案的完善性、必要性、科学合性理等较差的(得4-1分)。

人员配备情况

5

1、优秀标准:投标人配置的人员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合理性非常优秀,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十分优秀(得5-4分);

2、良好标准:投标人配置的人员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合理性较好,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良好(得3-2分);

3、一般标准:投标人配置的人员综合素质和人员配置合理性一般,完整性及其相互协作关系方面一般(得1-0分)。

应急预案

5

1.优秀标准:应急预案针对性强,符合实际情况,且服务方案内容详细、准确,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5-4分);

2.良好标准:应急预案符合实际情况,且服务方案内容准确,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3-2分);

3.一般标准:应急预案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基本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方案一般的,(得1-0分)。

商务部分

投标人

业绩

10

投标人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价格得分高的;

(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

(3)商务部分得分高的。

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二、保密要求

1.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2.除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外,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投标人不得就有关投标的任何事项与招标人联系。

3.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附件3:

资格性评审表

序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符合要求情况

2

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承诺函符合要求情况

3

最近一次的依法缴税记录证明材料符合要求情况

4

近3年以来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符合要求情况

5

本项目投标人具有资金垫付能力的承诺函符合要求情况

6

经营范围覆盖全大连市地区的承诺函符合要求情况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的承诺函符合要求情况

8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的承诺函符合要求情况

9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非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的承诺函符合要求情况

10

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的承诺函符合要求情况

11

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

审查结论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评委签字:

注: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应在备注栏内详细说明。

1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

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

5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6

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

7

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8

投标文件未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10

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未同时完全一致的;

审查结论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评委签字:

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1

,大连市,大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搬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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