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粮食收储库生产性粮食收纳仓(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第五粮食收储库生产性粮食收纳仓(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1607-0711AR
1.招标条件
吉林镇赉第五粮食收储库生产性粮食收纳仓(二期)工程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该采购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镇赉县粮商局(吉林镇赉第五粮食收储库),建设资金来自专项与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吉林镇赉第五粮食收储库生产性粮食收纳仓(二期)工程
2.1.2资金来源:专项与自筹。
2.1.3招标范围和内容:
吉林镇赉第五粮食收储库生产性粮食收纳仓(二期)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镇赉县;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8月10日;竣工日期:2016年11月15日。
2.4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业绩一项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需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方可投标报名。(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公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外省企业的入吉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单位汇款证明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前进大街前进大厦12楼洽谈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提供不少于投标报价的1.5%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采购预算: 928.3961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拒绝接受。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粮商局(吉林镇赉第五粮食收储库)
办公地址:镇赉县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墫邸2302室
电 话:****-********
联 系 人:王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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