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
检委会智能会议室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检委会智能会议室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项目主要是为清浦区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进行会议系统工程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会议系统的设计、建设;会议室的装饰装修;实施与售后服务,建成后会议室将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多媒体技术,把语音、数据、图像和文字几者结合起来,为清浦区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的视频会议、行政会议、报告会、学习培训、案件讨论、专家讨论等提供多媒体视听环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
120万元整。
3、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2)供应商应确保所投视频会议设备能与上级单位互联互通,未提供者作无效投标处理(提供能与上级单位互联互通的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3)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所投产品(音视频矩阵、全数字中控拓展主机、投影控制器、高清流媒体服务器)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
(4)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液晶拼接屏、会议系统、无纸化会议系统及视频会议系统原厂三年质保函或承诺在中标后48小时内提供以上产品的原厂三年质保函(提供原厂质保函或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说明: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任意一条及以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到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供应商一旦交纳招标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
3)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
4)时间:
2016年7月11日-2016年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年8月1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6、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6年8月1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评标地点: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评标室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133*****881(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徐先生 电话:
188*****488(3)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清浦区延安西路民生服务中心二楼采购中心
8、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 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企业基本账户转入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提前到采购中心221换取收据(投标供应商为清浦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内企业的,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入账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的须提前半天至采购中心办理票据盖章后至采购中心开户行办理入账手续,凭进账单至采购中心换取收据,谈判结束后代理机构将所有供应商(诚信库内企业除外)企业的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统一收集保管,事后一并交给采购中心财务,由财务统一办理退还手续);
(3)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开户名称: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江苏银行淮安清安支行;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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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