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村龙文化发展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潭村龙文化发展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潭村龙文化发展中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FSHCCG********
项目名称:龙潭村龙文化发展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45,274.0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龙潭村龙文化发展中心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45,274.0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龙潭村龙文化发展中心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45,274.03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为准。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磋商(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也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①经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也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证明材料。(格式可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 “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 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 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号),供应商也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潭村龙文化发展中心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潭村龙文化发展中心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②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完成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
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开标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龙潭村行政服务站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龙潭村
联系方式:0757-********
名 称:佛山华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三路16号园区8号楼2层东侧之三03号
联系方式:0757-********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 话:0757-********
佛山华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4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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