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蓝夹缬》外宣片摄制比选的公告

关于2024年《蓝夹缬》外宣片摄制比选的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拟对2024年《蓝夹缬》外宣片摄制项目的承担对象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4年《蓝夹缬》外宣片摄制

二、项目投放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根据蓝夹缬保护记录、普查之成果,结合实物、资料、文创新作等非遗资源,拍摄制作呈现蓝夹缬保护成果和创新发展的中日双语宣传片各一部及中英、中韩翻译字幕版各一部。

2、采购数量:中日双语各一部,中英、中韩翻译字幕版各一部。

3、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策划、撰稿、拍摄、后期制作资质,并通过有效年度审验,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文旅影视制片及发布的相关成功案例的单位优先考虑。

四、报名方式

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比选申请书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用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qq.com,我单位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比选工作,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方案参加比选。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如果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不再另外组织比选,双方根据市场服务价格协商后由采购方直接委托组织实施。

五、其他事项:报名单位须于比选前提交以下纸质文件资料:

1、比选报名申请文件(一份纸质加盖公章)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纸质加盖公章,视情况)

4、项目实施方案(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

5、项目预算清单(一份纸质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其惠泽,联系电话:0577-********,地址: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车站大道神力大厦5幢9楼907室)。


附件:1.参加2024年《蓝夹缬》外宣片摄制项目比选报名申请书.docx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4年6月14日

标签: 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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