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凯·盛世华庭A区施工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金凯·盛世华庭A区施工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金凯·盛世华庭(A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凯·盛世华庭 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项目代码2404-******-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凯·盛世华庭(A区)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翠屏社区,A区占地24.36亩,建筑面积*****.84㎡(地上*****.84㎡、地下*****㎡),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居住建筑、配套用房、车库、设备用房、室外环境景观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1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171.33万元

2.4 招标范围:金凯·盛世华庭(A区)所包含的全部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含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的监理。其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含变更、补充设计)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作业及其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6-17 23:59:59(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06-19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05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大足区金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三信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66号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2号楼28层
联系人:
兰先生
联系人:
赵女士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 联系电话: 023-********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4年06月13日

标签: 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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