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0吨高山蔬菜制品生产车间建设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年产600吨高山蔬菜制品生产车间建设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竹溪高山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高山蔬菜制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湖北亲家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已于2016年6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因投标报名人的家数不够法定开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重新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基础建设工程包括开挖土石方3000立方米,其中平整场地2500平方米,修建施工便道100米长,宽4米;农业建设工程新建钢结构车间21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3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有类似钢结构相关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监理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4)、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最多就近承担两个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专业)。参加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5时—18时(节假日不休),到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1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施工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须知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日9时00分在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招 标 人:湖北亲家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烧田村

联 系 人:王碧海

联系电话:137*****118

代理机构: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幸福东路68号

联 系 人:周玉凤

联系电话:0719—*******

湖北亲家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标签: 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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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龙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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