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机场气象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朝阳机场气象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朝阳机场气象设施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朝阳机场气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东北局函(2016)2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招标人为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朝阳机场气象设施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XBMH2016-109
2.3招标范围:配置自动观测站2套、独立风站1套,前向散射仪1套及云高仪1套;更新中央处理单元1台和气象自动观测终端5台
2.4 交货地点:朝阳机场
2.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之后3个月内或接甲方书面通知后发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2013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国内民用机场拟供货物销售业绩(须体现出设备名称及型号的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3.2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3年5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投标人2013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民用机场拟供货物销售业绩、拟供货物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对于制造商的证书文件,代理商可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8月4日14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董晨
电 子 邮 件:xbmhzb@163.com
网 址:www.xbmhzb.com
开 户 银 行:建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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