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乡镇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七个乡镇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栾川县潭头镇等七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施工第二十八标、二十九标、监理标、审计标段)
1、招标条件
栾川县潭头镇等七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第二十八标、二十九标、监理标、审计标段己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等七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第二十八标、二十九标、监理标、审计标段;
2.2 招标编号:DYZBLY-2016-022;
2.3 建设地点:栾川县境内;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工程质量达到《河南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的规定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已落实);
2.8预算金额:约347万元。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2个标段,其中施工划分为 29 个标段,监理划分为 2 个标段,审计划分为 1 标段,本次招标标段为施工第二十八标、二十九标、监理标、审计标段:
施工第二十八标:叫河镇、三川镇、冷水镇电力施工(高压线、低压线、电力设备安装、变压器房);
施工第二十九标:重渡沟、庙子镇、秋扒乡、潭头镇电力施工(高压线、低压线、电力设备安装、变压器房)
监理标:
监理第一标段:施工1、4、7、10、12、18、21、23、28、29标段工程的施工监理;
监理第二标段:施工2、3、5、6、8、9、11、13、14、15、16、17、19、20、22、24、25、26、27标段工程的施工监理;
审计标:栾川县潭头镇等七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与审计。
3.1施工第二十八标、第二十九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近三年内承担过土地(整治、整理、复垦、农田水利)开发项目存在违规转包、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不得参与投标;
3.1.4、财务要求: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近三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3.1.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7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土地整治等,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7、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3.1.8、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
3.1.9、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明(如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职称证为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1.10、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职称证为准);
3.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注:1、一个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但最终只能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是2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无条件按照标段序号采取“取前舍后”的原则中标。
2、类似工程业绩指的是: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与本工程标段内容类似的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报名后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更换;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2监理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2、监理一标段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监理二标段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4、财务要求: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5、近三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3.2.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7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土地整治等,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7、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3.2.8、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
3.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注:1、一个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但最终只能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是2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无条件按照标段序号采取“取前舍后”的原则中标。
2、类似工程业绩指的是: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与本工程标段内容类似的工程。
3、报名后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等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更换;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审计标: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不含暂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3.3、财务要求: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4、近三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3.3.5、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3.3.6、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后);
3.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 7 月 11 日至 7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接受投标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6室进行报名)报名,逾期不候。
4.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内容:
施工第二十八、二十九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明(如有)、职称证、无在建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开具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5、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类似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7、投标人信用等级网页版盖章。
监理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开具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
5、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类似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7、投标人信用等级网页版盖章。
审计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开具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后,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5、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信用等级网页版盖章。
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原件验后退回)及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经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网上通知,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网上通知,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及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指挥部
地 址:洛阳市栾川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7室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 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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