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马高级中学档案资料扫描及分类入库项目

连云港市赣马高级中学档案资料扫描及分类入库项目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赣马高级中学档案资料扫描及分类入库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连云港市赣马高级中学
联系人:邹校长
联系人电话:185*****857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赣马高级中学档案资料扫描及分类入库项目
标段编号:FWXM-202*****0001-01
公告正文: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赣马高级中学档案资料扫描及分类入库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赣马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连云港市赣马高级中学档案资料扫描及分类入库项目 (标段名称)进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赣马高级中学档案资料扫描及分类入库项目 项目编号:FWXM-202*****0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第二次报价高于或等于第一次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预算金额:人民币 28.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人民币28.8万元 ,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连云港市赣马高级中学拟以外包形式,通过委托专业机构对学校2023以来的未整理、未扫描的方案进行分类整理、扫描等服务,为提升档案保管的安全性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进一步提升学校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以《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价细则》为准,达到合格等级。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 服务方式:上门服务。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如是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6)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见格式)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供应商承诺格式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后审应提供的材料: 1、企业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4、具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见格式)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供应商承诺书; 9、招标文件中要求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标阶段。评标需要的相关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评标过程中再添加的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 2024年06月21日。 2.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3. 网址:http://58.223.177.180:*****/#/homePage 4. 方式:在线获取 5. 售价:0元 五、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5:00:00(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15:00(北京时间) 3.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网址:http://58.223.177.180:*****/#/homePage 4.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平台开标大厅开标。 注:供应商报名、制作响应文件时,需填写单位名称、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务必能打通,否则答疑联系不上,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监督部门: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保证金要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现场填写并提交(逾期未报价者视为自动放弃最后报价,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开评标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未获得甲方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授权之前,乙方不得增加任何项目清单以外的施工内容,否则,甲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费用。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赣马高级中学 联系人:邹校长 联系电话:185*****857 联系地址:赣榆区赣马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泓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赣榆区青口镇华中南路东侧鑫鑫精品装饰城5号楼104商铺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方式:151*****390 十、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评标环节供应商参与的人员将一直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供应商自行承担弄虚作假、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3.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 4.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采购文件中不一致,请以平台发布的采购文件中的投标格式为准。 5.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帮助中心-投标单位操作手册[网]。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如是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6)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见格式)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供应商承诺格式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4-06-14T15:50:32.000+08: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06-21T23:59:59.000+08:00
要求澄清截止时间:2024-06-25T15:00:00.000+08:00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024-06-21T17:30:00.000+08: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1T17:30:00.000+08:00
开标时间:2024-06-21T17:30:00.000+08: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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