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无人值守站建设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某单位无人值守站建设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依据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无人值守站建设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TXZCG-ZB-001

三、项目概况

此次项目采购主要包含视频对讲柱、道闸系统、人脸门禁一体机、监控箱、配电柜、视频语音终端、路灯、电缆、电源线等设备器材,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技术支持,项目限价28.71万元,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器材供货。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方为生产型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产品生产及销售资质;报价方为销售型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采购产品销售资质。

6.经营范围涵盖计算机软硬件、耗材、通信(讯)设备器材等销售。

7.本项目及我单位向报价方提供的文件和其它材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本项目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我单位的认可,不能向第三方提供。未经我单位允许,成交方不得将此项目作为业绩对外宣传,防止泄露信息,报价方和成交方如违反上述要求,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19日(10:00—12: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新疆和硕县。

(三)发售方式

详细电话询问。

(四)询价文件售价

免费。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6月20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以邮件方式将盖章后的报价文件、资质文件及证明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qq.com邮箱,我方将于6月20日完成资格审查及项目评审。

七、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后两者不需要提供);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照附件1。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和硕县某单位

联系方式:李先生099*****813 175*****898

邮箱:**********@qq.com

,新疆,和硕县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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