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零星工程招标公告第1包

2024年零星工程招标公告第1包

某部2024年零星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 某部2024年零星工程 项目编号为:2024-JQSCYJ-G1001已按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吉林省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 其他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办公楼水电暖、门窗、内外墙等整体整修;场地道路铺装等。

2.2建设地点: 吉林省延吉市、龙井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划分1个标段 总估算价: *******.37 (元)

2.4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非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且无外资及港澳台背景的投资,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开户许可证;

7.2.投标人须具有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9年6月1日以来,下同)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建筑工程(含房屋改造,下同)至少有1项单项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7.3.(1)拟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应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各1人,主要岗位管理及技术人员若干人。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近5年内做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完成的建筑工程至少有1项单项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业绩。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3)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员任一工作经历。无在建工程。

(4)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的社保证明。

(5)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6)主要岗位管理及技术人员配置应满足工程现场需要,包括项目部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资料员等以及工地负责人。开工前将人员构成报发包人审查备案。

7.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

7.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无重大经营风险预告。

7.6(1)在“信用中国”平台上,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www.zjsc.mohurd.gov.cn)上,无在处罚期黑名单记录。(3)在《军队采购网》“处罚公告”中无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以上均提供承诺及相关网站截图)(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经理无处罚记录。(提供承诺)

8.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9.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月 14 日至 2024 年6月 21 日,每日上午 8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登记,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电话确认(确认电话:181*****977)。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纸质材料单独密封,在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采购人存档,该套材料不能代替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的相应材料,如投标文件中因缺少相应材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4)有效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开户许可证;(5)承诺书;(6)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2、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未进行电话确认的供应商,招标单位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24年 6 月 14 日至 2024年6月 21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招标单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售。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为 2024 年 7 月 0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9号东盛大厦3楼第六开标室。

11.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军队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某部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181*****977

  1. 监督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433-*******

,沈阳市,沈河区,吉林,延吉市,龙井市,沈阳,吉林,0433-

标签: 零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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