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及新增购置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医学检验科二标段: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及新增购置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医学检验科二标段: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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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及新增购置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医学检验科(二
标段: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0736-JT2024003H-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及新增购置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医学检验科(二标段: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及新增购置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医学检验科(二标
段: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及新增购置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医学检验科(二标
段: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与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
本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
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aoyan48@faw.com.cn),
电话(199758055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1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吉林省长
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1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吉林省长
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号)。
七、其他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及新增购置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医学检验科(二标段: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及新增购置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医学检验科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邮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01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36-JT2024003H-2。
2.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及新增购置项目专业设备购置-医学检验科
(二标段: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5.00 万元,该预算金额仅为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系统设备价格,配
套试剂耗材此次仅需提供报价,实际使用量以后期甲方需求为准。
5.采购需求:1 套(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2 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
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合同签订后或采购成交后 30 天。
7.供货地点: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新医疗综合楼医学检验科。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经营和供货能力。
(2)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原厂生产,非 OEM 产品(需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是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
书。试剂及耗材能够提供阳光采购平台价格依据(截图)。
(4)若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
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
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
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③境外供应商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可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供应商(2022 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 2024 年出具)。
(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详见财库[2016]125 号
文件)。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4 年 06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6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与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及法
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aoyan48@faw.com.cn),电话
(19975805599)。
3. 售价:500 元/标段,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 年 07 月 01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吉林
省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07 月 01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汽开
区东风大街 3462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4000 元(提交方式请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2.递交文件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
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 2643 号
联系人:张旭
联系方式:0431-85902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
联系人:孙宏伟、姚瑶、高严
联系方式:19969564696、19975805599
电子邮箱:yaoyao5@faw.com.cn、gaoyan48@faw.com.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严
电 话:19969564696、19975805599
4.监督部门: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 2643 号
联 系 人:张旭
电 话:0431-859025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
联 系 人: 高严
电 话: 19975805599
电子邮件: gaoyan48@faw.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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