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圆再生酸排气和CDA扩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晶圆再生酸排气和CDA扩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晶圆再生酸排气和CDA扩容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晶圆再生酸排气和CDA扩容项目
(二)项目编号:HZ24-109-311C
二、项目内容
晶圆再生酸排气和CDA扩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内完工。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项目总预算:¥6,250,526.98(大写:人民币陆佰贰拾伍万零伍佰贰拾陆元玖角捌分)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1日报名并出售标书,每日9:00-12: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左侧)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直接获取或网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日之前)
现场直接获取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费现金。
网上获取: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从投标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ezhongzb1@163.com)。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本项目需要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4年06月24日,上午10:00
踏勘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踏勘联系人、联系方式:郭程 18602244437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9:30
(二)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5日 9:30
(三)投标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八、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名称: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聚兴道11号
(三)联系人:杜玲玲
(四)联系方式:18630852568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联系方式:
1.招标文件咨询:张老师 022-86397868转806
2.财务往来咨询:赵老师 022-86397868转815
3.报名咨询:何老师 022-86397868转816
4.质疑受理、合同咨询:常老师 022-86397868转809
(三)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泰宇大厦4层
(四)邮编:300384
(五)电子邮箱:hezhongzb1@163.com
(六)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行号:105110052466)
(七)账号:12001617401052500260
十、质疑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
十一、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4日
标签: 晶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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