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移动查勘定损手机和服务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移动查勘定损手机和服务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移动查勘定损手机和服务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移动查勘定损手机和服务记录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47-2460SCCNM065)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移动查勘定损手机和服务记录仪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1)需要采购670部OPPO Reno12(16+512G)5G手机,拟采用零首付的合约方式向通讯运营商办理.其中每部手机内配置不低于运行内存16G、机身内存512G;每部手机均安装人保总部统一MDM软件便于公司对查勘定损手机终端管理;手机套餐语音通话不低于2000分钟、国内流量不低于80GB流量;其中每部手机资费按月支付。(2)需要采购676部无线理赔视频记录系统服务和13台调度指挥中心大屏。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施工/■货物/□服务。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数量

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中标人数量

标包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移动查勘定损手机和服务记录仪采购项目

(1)移动查勘定损手机:670部

208万元/每年

1个

(2)视频记录服务:676套

142万元/每年

(3)调度指挥中心大屏:13台

7万元

备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拟定服务期限3年。

2.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或收到订单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取得总公司唯一授权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分支机构授权书、总公司出具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同时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服务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服务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原厂商与代理商不得一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凡拟报名参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须先登录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申请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报名,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采购门户项目报名截图方可至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申请项目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注册入库详情可在登录采购门户后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进入该项目报名环节,请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采购门户项目报名截图提交审核报名。报名通过后,成功支付平台使用费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成功支付平台使用费并下载文件后视为报名完成,可参与投标。

5.3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0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即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大楼南门)1705室。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49号人保财险大厦

联系人:武永殿

电 话:0471-*******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即交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大楼南门)1705室(邮编:******

联系人:程蕙、乌日汗、张楚晗、郝爽

电 话:0471-*******156*****662

电子邮件:chenghui03@sinochem.com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内蒙古,内蒙

标签: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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