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噪声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疏勒县噪声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疏勒县噪声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S-SL(CS)-04

项目名称:疏勒县噪声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疏勒县噪声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新环监测发【2022】5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十四五”规划》(新环监测发【2022】59号)相关文件要求,我县需完成噪声监测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内容包括: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环办便函〔2023〕98号文的相关要求,紧密疏勒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城市发展的现状,重新对声功能区监测点位进行调整评估,结合新的区划方案,编制新的点位调整技术报告,并通过自治区审核;重新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调整,并通过自治区评审;按要求完成2024年噪声手工监测工作,包括区域声环境监测100个以上点位,道路交通噪声(20个以上点位),并完成上报工作;建成疏勒县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打造声环境精细化监测监管体系,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声环境精细化监测数据,实现对城市声环境总体水平评价,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数据支撑,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市声环境总体水平评价,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数据支撑,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验收周期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技术报告的编制以及自动监测站联网建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7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

地 址:疏勒县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135*****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徕宁饭店向东150米

联系方式:181*****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雪娇

电 话:181*****111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噪声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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