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03破2号曲靖市麒麟区金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4云03破2号曲靖市麒麟区金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张伟(债权人)的申请,于2024年5月27日裁定受理曲靖市麒麟区金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30日指定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担任曲靖市麒麟区金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管理人就曲靖市麒麟区金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曲靖市麒麟区金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7月1日下午3:00时在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奉法楼二楼南边会议室召开。
若对本会议公告有不明之处的,请联系艾律师,联系电话:159*****016。
特此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金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代章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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