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甬镇市监罚送告〔2024〕5-1号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甬镇市监罚送告〔2024〕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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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6-14

成文日期: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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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甬镇市监罚送告〔2024〕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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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云海商行:

本局于2024年6月11日依法对你店作出“甬镇市监罚告〔2024〕335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因你店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店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甬镇市监罚告〔2024〕335号), 内容是:

经查明:2022年年底,你店经营者通过某微信群加了宁波市北仑区徽韵食品店负责酒水经营的段某某的微信。2023年2月,在明知道购销的系列口子窖酒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情况下,宁波市北仑区徽韵食品店向你店购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年口子窖酒、六年口子窖酒、十年口子窖酒、二十年口子窖酒、小池子口子窖酒等系列口子窖酒,你店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徽韵食品店购买的型号数量再向合肥瑶海区学飞酒类商行购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子窖酒,而后一般由合肥瑶海区学飞酒类商行的具体经办人张某某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子窖酒发货给宁波市北仑区徽韵食品店的经办人段某某,2023年5月31日,因宁波市北仑区徽韵食品店紧急需要,75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十年口子窖酒由合肥瑶海区学飞酒类商行的供货商扬州市广陵区瑞康副食品贸易商行直接发货给宁波市北仑区徽韵食品店。你店与合肥瑶海区学飞酒类商行具体的结算时间和金额如下:你店于2023年2月13日通过微信转账支付6255元,其中3854元是用于购买上述口子窖酒;2023年3月8日通过微信转账9058元;2023年3月25日通过微信转账6945元,其中3715元用于购买口子窖酒;2023年3月26日通过微信转账4448元,其中3715元用于购买口子窖酒;2023年3月28日通过微信转账*****元,其中*****元用于购买口子窖酒;2023年4月24日,通过微信转账*****元,其中*****元用于购买口子窖酒;2023年5月6日通过微信转账*****元,其中4430元用于购买口子窖酒;2023年5月31日通过微信转账*****元,其中*****元用于购买口子窖酒;2023年5月31日通过支付宝转账*****元,用于购买口子窖酒。上述共计******元皆用于购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子窖酒。你店销售给宁波市北仑区徽韵食品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子窖酒的具体结算时间、金额如下:段某某分别于2023年2月11日、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21日、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3日、2023年5月4日通过微信转账给你店3920元、5690元、3740元、3900元、3900元、6825元、4550元、4550元,于2023年5月28日通过微信转账给你店6825元、6825元,于2023年3月27日通过“徽韵烟酒”微信转账给你店*****元,于2023年5月31日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徽韵食品店经营者的支付宝向你店转账*****元。上述皆为你店销售给宁波市北仑区徽韵食品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子窖酒的货款,共计******元。至2023年6月25日你店经营者投案自首时,你店无库存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子窖酒。你店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子窖酒的经营额共计******元。

另查明:“”系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所有,商标注册证号第******号,核定使用商品第33类酒,注册有效期限续展至2033年02月28日。

你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子窖酒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鉴于你店无法定从重情形,也无法定从轻情形,同时鉴于你店有向公安部门投案自首的情节,但又有不配合本局调查的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拟责令你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你店作出一般处罚如下:

罚款******元。

请你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甬镇市监罚告〔2024〕335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你店有权进行陈述、 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 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陈金磊、李飞、郭慢慢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慈海南路1270号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6月14日



标签: 行政处罚 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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