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第三方辅助执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第三方辅助执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第三方辅助执法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S-SL(CS)-03
项目名称:2024年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第三方辅助执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第三方辅助执法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1、在环境执法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评估,污染源排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评估,整改措施跟踪,遥感监测、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运用,重大复杂案件办理,违法问题认定及鉴定等工作中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人员参与生态环境执法相关工作,为执法机构依法展开生态环境执法提供技术支持、专业支持的活动。
2、执法机构领域委托第三方辅助执法:(一)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危险)废物、辐射、工业噪声等污染物(源)进行取样、分析和检测;(二)对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对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校验;(三)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落实、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评估;(四)需要利用无人机、无人船、卫星遥感、航拍影像解译、大数据分析、危废鉴别、专业咨询、污染物溯源等专业技术手段;(五)时间紧迫或环境违法案件重大复杂,以及执法专业技术装备不足;(六)其他需要委托第三方辅助执法情形。 3、第三方辅助执法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无弄虚作假、篡改伪造数据、生态环境领域失信行为等违法违规记录;
(二)监测机构应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CMA)、具备相应的监测能力;非监测机构等服务事项实施资质管理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能保证严格按照资格资质许可的范围、等级、类型、内容开展与执法事项相关的辅助工作;
(三)从事辅助执法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行业规范等知识,具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经验;
(四)具有与辅助工作相适应的必要装备和专业技术硬件设施;
(五)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与被检查单位之间无有利害关系。
4、执法机构不得以委托辅助执法的名义,委托或者变相委托辅助执法第三方从事生态环境检查、证据收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等行使生态环境行政权力的活动。第六条执法机构委托辅助执法时,应选择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具备丰富的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经验的行业专家、法律顾问等人员进行辅助执法。第七条执法机构委托第三方开展辅助执法工作时,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事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等,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执法相对人对第三方有异议的,可以向执法机构提出。第三方与执法相对人有利害关系,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起 1 年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需提供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 13: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7日 13: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疏勒县分局
地 址:疏勒县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135*****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徕宁饭店向东150米
联系方式:181*****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雪娇
电 话:181*****111
附件信息:
标签: 第三方辅助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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