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义都市新区鞋塘区块大鞋塘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金义都市新区鞋塘区块大鞋塘整治工程]
招标 公 告
本招标项目金义都市新区鞋塘区块大鞋塘整治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金华市拂晓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本工程估算造价约482万元。
1.2、招标范围:包括原有混凝土路面拆除新建、原沥青路面破除恢复、混凝土管道铺设、检查井砌筑、排水渠新建等。
1.3、工程建设地点:金义都市新区鞋塘区块
1.4、计划工期:工期为90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且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
2.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城乡和建设局或金义都市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义都市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证供代理公司核对)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3)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注册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及招标公告第2.3、2.4、2.5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7)《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该手册必须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章,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证的单位除外);8)由社保处出具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或参保人员缴费清单(近三个月内出具的)。
四、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元,以汇票的形式提交至开标现场。
五、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间:
八、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新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九、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及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金义都市新区网(www.jydsxq.gov.cn)本项目公告内,由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相关补充信息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相关补充信息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十、备案单位: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人:金华市拂晓村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金义都市新区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969-6号二楼
联系人:柯建明联 系人:叶李梅
电 话: 135*****205 电 话: ****-********
2016年 6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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