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大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环境大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委托,现就北京市朝阳区大气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所需产品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大气颗粒物在线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0708-074107CXJ076
3、招标货物名称:环境大气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
4、合格投标人资格:
4.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优良的管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备合同规定的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运行维护能力;
(6)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06年度的缴费单据证明并加盖公章);
(7)不存在利益冲突;
(8)近三年来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供货业绩和运行服务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可选择服务方案及报价;
(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2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制造厂商的资格声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提供原件);
(5)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6)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10)近三年来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供货业绩文件和运行服务业绩文件
(11)企业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12)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
5、发标时间: 2007年3月6日至3月1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发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塔楼2102室
6、投标截止时间: 2007年3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 2007年3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塔楼三层会议室
8、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时单独递交。
9、投标保证金密封在一个单独的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
10、标书售价:300元/套(含增值税),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11、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下列联系方法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塔楼2106室
邮编:100037
联系人: 蔡晓军
电话: ***-********
传真: ***-********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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