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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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302-441900-04-01-524114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松山湖科学
智汇城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东莞松山湖科学智汇城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岩土工程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勘察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松山湖东部片区沉香街与信息路交汇处东北侧(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一期地块总占地面积约 188 亩,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拟建
总建筑面积约 61.27 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 43.99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7.28 万平方米。建筑功能主要
包括工业、商业、办公、宿舍等打造松山湖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以上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目前
建设规模暂定,不排除发包人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大幅度调增或调减建设规模。
2.4 本次招标项目预计的勘察工作量: 暂定钻孔约 390 个,孔深暂定 37 米,总进尺约 14430 米;暂定具体钻
孔间距和深度以满足设计要求或有关规范要求为准。(注:以上工作量为暂估工作量)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项目总投资约 31.51 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 23.87 亿元(投资金额以最
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工程勘察,按照工程勘察行业标准及工
作惯例,达到满足施工图设计和获取图审合格书的深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
工程资料;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
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
制工程勘察报告、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
面等手续。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勘察服务期: (1)地质勘察:自承包人收到经招标人审核确定后发出的工程勘察技术委
托书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满足第三方审核的深度要求)的地质勘察报告及所有相关成果文件;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承包人收到经招标人审核确定后发出的工程勘察技术委托书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
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甲级及工程测量乙级(或
以上);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资质。
3.2 工程勘察总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
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
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
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
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
承接工程” 、“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
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
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
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
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 90 分。【财政投资项目必选条款】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
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
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东莞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
安〔2023〕6 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
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0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
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东
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
5.2 投标人必须通过交易系统在线上传投标文件,上述方式外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70000 元。
7.2.1 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7.2.2 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其他:
/

(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5)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办事指
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
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松山湖科学智汇城有限公司 ;
电话: 0769-27222116 ;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礼智路 3 号 1 栋生产力大厦四楼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
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 0769-22897012 ;
地址: 东莞市松山湖控股大厦 4F-420 建设办办公室 。
8.2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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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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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么|年今月三O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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