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出行服务比选公告
公务出行服务比选公告
一、汽车服务公司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有良好的安全行车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车辆和人员;
4、保证提供无犯罪记录的司机供我方使用。
5、不接受从事滴滴行业公司或者以租代购行业公司报名,如有发现按照废标处理。
二、比选车型
类型 | 车 型 | 备 注 |
一类车 | 七座商务车:别克CL8、瑞丰商务、本田奥德赛等 | 选三个车型报价 |
二类车 | 帕萨特、天籁、凯美瑞、本田CRV、雅阁、迈腾等 | 选三个车型报价 |
三类车 | 卡罗拉、朗逸、速腾、轩逸、凯越等 | 选三个车型报价 |
三、车辆费用
㈠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含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区,不含长乐)按趟计算。
㈡以上区域外,用车费用含以下几个部分:
1、车身及驾驶员(含伙食费)基本费;
2、车辆在用车期间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按照公里数计算,由承租方实际用车人确认用车时间、公里数及用车费用;
3、非当天往返的,由承租方承担驾驶员住宿费,且驾驶员住宿费不高于闽财行〔2016〕9号文规定的住宿费的上限标准。
四、结算方式
承租方根据出租方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发票、用车凭证、非当天往返的还需提供驾驶员住宿发票进行结算,以对公转账方式结账,原则上采取一单一结的方式。同时,出租方还需提供过路费等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比选所需材料
1、参选单位代表需持公司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复印件;
3、投标报价书;
4、报价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须装订成册,一式叁份,装袋密封,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料文件请于2023年6月5日下午17时前(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休息)送至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1号办公楼5层。
六、参加比选须知
1、比选单位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将材料和报价文件等按规定格式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受理;
2、参加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导致取消参加资格;
3、由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根据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审验,符合采购内容所有要求,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联系人:余凡 联系电话:0591-********
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
协同创新院海洋分院
2023年5月25日
标签: 公务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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