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2024年7月兰新线、兰新客专线、漠河线旅游列车竞价项目

西安局2024年7月兰新线、兰新客专线、漠河线旅游列车竞价项目

一、旅游列车竞价概况

1.名称:西安局2024年7月兰新线、兰新客专线、漠河线旅游列车竞价项目。

2.概况:招商人根据国铁集团公布的跨省旅游列车竞价要求,以及西安局集团公司普通旅游列车车体资源实际情况,发布跨省旅游列车竞价公告,制定包括列车编组、开行时段、开行趟次等方案,负责旅游列车开行计划申报、列车代用票办理及铁路运输组织方面的协调工作,社会或铁路旅游企业可根据公告内容参与竞价,中商后与招商人签订《旅游专列开行合作合同》,并负责旅游列车产品策划营销、游客招揽及旅游团队接待组织等工作。

二、线路范围

本次竞价包括以下2个包件:

1.7月兰新线

2.7月漠河线

三、开行条件及开行时间

以上竞价的每条线路每日安排开行或通过旅游列车1对,开行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31日。

四、竞价方式

竞价人可在竞价公示发出后,按照要求及时间节点在中国铁路 ***** 网国铁招商平台进行报名,符合竞价条件的企业推送至*****旅游列车竞价平台进行竞价。

竞价以7月10日后的每1天为竞价单元,按照时间顺序每1日逐次进行竞价,竞价采用滚动报价、多轮竞价的方式,竞价开始后,竞价人可多次提交报价,系统自动选定1个最高价为有效价,若在30秒内无最新报价,则有效价确定为竞得价,该价的报价人即为中商人,并一次性交纳不低于开车总费用(底价+溢价)10%的履约保证金。

五、竞价规则

1.跨省直通旅游列车开行费用包含底价和溢价两个部分,底价部分由招商人根据列车运行所产生的各项成本进行计算所得,并告知竞价人。

2.本公告所指竞价仅对专列开行的溢价部分进行竞价。

3.竞价每次以万元为整数单位进行报价,即每次报价步长不得低于1万元。

4.竞价时间:2024年6月26日左右,以国铁集团确定时间为准,由招商人通知符合竞价资格的竞商人。

5.竞价时以旅游列车下行方向分别通过或到达武威南站、哈密站、漠河站的日期为竞价开行口径。

六、竞价保证金及底价

竞价企业符合条件被推送至*****旅游列车竞价平台参与竞价的,应提前缴纳竞价保证金为1万元/趟。竞价底价为0元,即:溢价部分初始为0元。

七、车底及编组情况

本次竞价配备的车底为两组,均为25G型AC380V供电空调车底,每组软卧3辆、硬卧11辆。编组原则上每列载客为14辆,国铁集团规定的限编区段以相关规定为准。

八、可供旅游列车开行的始发站点

本次竞价可供跨省旅游列车开行的始发站点为:西安车站。

九、合同签订

中商人在竞价中商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旅游专列开行合作合同》。

十、竞价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旅游企业,经营满3年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具备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2.须诚信守法经营,竞价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未在国铁集团公布“黑名单”限制期企业、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

3.竞价企业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无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4.竞价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5.竞价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扰乱旅游列车开行秩序、旅游质量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6.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十一、特别条款

1.竞价人信息。

(1)竞价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2)竞价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价保证金退还。

2.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商人签订旅游列车开行合同。因中商人自身原因未按期开行的视为违约,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3.中商期限内,如发生国铁集团对旅游列车开行申报计划进行调整的,优先考虑中商人的开行申报计划的调整。

4.中商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得旅游列车无法开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中商人按规定提报开行计划,并与招商人签订旅游列车开行合同。因中商人自身原因提前解除旅游列车开行合同的,视为违约。

6.中商人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商人有权按照旅游列车开行合同约定扣除中商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中商人承担由此给招商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7.约定事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旅游列车开行合同发生冲突,一切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旅游列车开行合同为准。

8.竞价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9.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3)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4)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10.“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11.竞价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价人或中商人1年内禁止参与招商人在西安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商业招商项目;竞价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商家。

12.竞价(谈判)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人。

(1)竞价(谈判)截止后竞价人撤销、修改竞商文件的。

(2)竞价后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提供虚假竞商资料的。

(4)其他恶意参与竞价、严重扰乱竞价秩序的行为。

十二、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4年6月14日19时至6月21日18时登录*****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公告(西安局2024年7月兰新线、兰新客专线、漠河线旅游列车竞价项目)信息并进行网上报名,并于6月22日12时前完成标书递交,递交地点为: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2楼,联系电话:029-********,联系人:杨女士。网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时)。

十三、付款方式

按照“先付款后使用”原则,在列车开行前10个自然日内,中商人应向合同所指定的账号一次性缴清跨省旅游列车开行的全部费用(底价部分+溢价部分),未按时缴纳将扣除10%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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