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镇万鹿沟村鹿鸣绿地项目
东宁镇万鹿沟村鹿鸣绿地项目
东宁镇万鹿沟村鹿鸣绿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镇万鹿沟村鹿鸣绿地项目已由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东发改核准【201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宁市东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东采计DCCZB-1625。
2.2项目名称:东宁镇万鹿沟村鹿鸣绿地项目。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建设地点:东宁镇万鹿沟村北侧、206省道南。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工程造价:150万元。
2.7建设规模:占地面积7948㎡,种植苗木、建设草坪、小品雕塑、人行道等。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9计划工期: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12月30日。
3.0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供应商资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需是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4.2潜在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叁级或叁级以上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叁级或叁级以上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3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宁市绥滨二区1、2#门市)。
现场确认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本人(受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身份证;(7)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上有效证件的原件验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到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东宁市绥滨二区1、2#门市)购买。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邮购图纸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大厅(牡丹江市西安区平安街新宏基大厦1101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宁市东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新宏基大厦1101室
联系人:任忠宇
电话:156*****666
电子邮件:guangjianzhaobiao@163.com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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