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五优联动”晚籼谷公开竞价包轮换交割细则温州晚籼谷五优联动竞价

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五优联动”晚籼谷公开竞价包轮换交割细则温州晚籼谷五优联动竞价

一、竞价交易内容

1.政策解读:2024年温州市本级“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市级订单)是由委托方及代储库点具体负责落实优质晚稻订单收购合同签订落实、组织收购、货款结算、质量检测、数据统计、储存保管等工作。晚籼谷储存期间,粮权归属于温州市人民政府,不向竞得方收取保管费用。委托方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的中标企业作为购销主体,负责中标优质晚稻的包干加工和大米销售,协助委托方做好品种鉴定及品质把关,同时积极打造“瓯味稻”、“浙江好粮油”品牌,开展优粮优加和优粮优销。

2.竞价内容:优质晚籼谷(市级订单)的优质加价款,以150元/吨为基准起拍价;品种:泰两优217、泰两优油晶、嘉科优11;年份:2024;产地:浙江温州;数量:预计为1500吨(数量以实际收购为准,中标后提供农户清单),设1个标段。

3.粮食质量:国标(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色泽气味正常,无生霉粒、无虫粮,储存品质指标符合GB/T*****-2006“宜存”规定、品尝评分值≥78,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和真菌毒素均不超过国标(GB2761-2017、GB2762-2017、GB2763-2019)规定限量指标。水分含量要求可由竞得方提出,在确保粮食储存安全和储备规模足额落实的前提下,参照我省粮食安全储存水分14.5%执行。应竞得方要求收购水分放宽13.5%-14.5%之间的,竞得方应与农户协商,储存期间市粮食集团仓储分公司做好保管。放宽水分的,粮食数量参照粮食损溢水分增量计算公式予以折算。

二、交货办法

1.交货时间:2025年5月-6月销售出库,市粮食收储公司开具出库提货单,中标企业在6月底前完成出库。(特殊情况和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除外)。

2.粮食出库程序:(1)审批:出库前1个月内将出库计划报委托方,经委托方初审后报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批同意后执行。(2)质检:委托方通知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对出库仓进行出库质检,出具质检报告。(3)提货:竞得方付款后凭委托方开具相应数量的出库提货单提货出库。

3.交货地点: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仓储分公司瑶溪粮库0P31仓(仓库因粮食收购和仓容安排可能有所调整,以实际收购仓为准)。

4.交货方式:轮换销售实行包干制度。

5.提货方式:仓内交货,围包麻袋拆包、出库装车等费用由竞得方负责。麻袋需退回。

三、结算办法

1.优质加价款结算:竞得方在中标后,于10月31日前按招投标数量与委托方预结算优质加价款。优质加价款金额=招投标数量*中标价。竞得方未按时结算优质加价款作竞得方违约处理。若实际收购数量多于招投标数量,则竞得方需在收到委托方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补齐。收购结束后仍有余款则无息退还。

2.销售出库货款结算:销售货款为委托方实际收购支付给农户的售粮款(不计入竞得方优质加价款和市本级财政订单奖励)。销售单价按国标三等以上晚籼谷市政府晚稻收购指导价+等级价差(每等级价差0.02元/斤)+增量折价款部分计算出的单价进行结算,数量以实际收购的入库三等及以上优质晚籼稻数量为准。

3.结算方式:先货款后提货。竞得方在提货前可分二次支付货款和提货,按照首次支付不少于1000吨数量的货款(实际收购少于1000吨的一次性付清),首付后半个月内将剩余全部货款付清。

四、短少与溢余

损溢:销售出库时,实行包干轮换出库,超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范围的保管损耗和水分减量的部分,由市粮食集团仓储分公司承担,规定范围内的损耗由中标企业承担,溢余归中标企业,不再结算货款。

五、违约处理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违约情形,委托方授权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根据违约情况,扣除违约方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违约金超过交易保证金的,超过部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或通过其他途径另行处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得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一)竞得方无故拒签合同,视为违约,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没收全部预交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合同即刻终止并重新启动竞价交易程序。

(二)合同签订后,竞得方不能足额按期缴纳货款,视为违约,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按比例扣除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给委托方,逾期缴纳货款10个工作日以上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逾期总天数(工作日)

1—2日

3—4日

5—6日

7—10日

10日以上

违约金扣除比例

(从相应数量所对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10%

15%

50%

100%

(三)提货逾期。提货结束时间为最后一车到库登记时间,竞得方逾期提货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提货延期除外),委托方只承担粮食的保管责任,若粮食出现质量变化,委托方应发函告知竞得方,逾期期间产生的质量变化造成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1)逾期提货30个自然日以内(含),竞得方按每天0.25元/吨的标准向委托方代储库点交纳未提完货物的仓储使用费。

(2)逾期提货超过30个自然日,竞得方每天按0.25元/吨的标准向委托方代储库点交纳货物所在仓房的仓容占用费(按设计仓容量计算,如仓房内有其他标的合同粮食逾期提货则按比例分摊)。

(3)逾期提货超过60个自然日,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没收竞得方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委托方。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函告竞得方退还未提货物相应货款并重新启动竞价销售或对未提完货物进行移仓清算,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全部由竞得方负责。

(四)竞得方需按《温州市粮食“五优联动”阶段性材料清单》在提货出库完成后60个自然日内提供佐证材料。

(五)委托方及库点无故拒绝出库的,竞得方可委托网上粮食交易协调解决或向委托方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申诉。

六、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收购期间竞得方应派员去田间、收购现场做好品种鉴定、品质把关确认,在储存期间关注仓房内粮温粮情变化。优质晚稻订单收购质量预检由代储企业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瑶溪粮库负责,如对预检结果有异议,可与委托方沟通送样至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竞得方不到现场把关和确认的,或者把关不严导致入库验收出现品质降至三等以下的,由竞得方自行承担责任,委托方不予受理和不承担违约责任,竞得方支付的优质加价款不予退还,竞得方按委托方收购验收结算金额支付销售款,并于收购结束60天内提货完毕。

2.委托方、竞得方双方任意一方出库粮油质量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协商解决,对协商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仲裁。

3.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按上述检质办法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其他事项

1.“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储存期间粮权归温州市人民政府;在特殊情况下,温州市人民政府需紧急调用该批粮食,竞得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竞得方与委托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终止《“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销售合同》,退还优质加价款及保证金。

2.如因天气因素、订单粮质量达到国标三等以上数量不足或因市场价格上扬等因素造成订单农户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从而致使委托方不能按时足量完成收购计划,委托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收购粮食入库验收质量等级全部在三等以下或食品安全指标均不合格以致达不到储备粮质量要求的,双方终止《“五优联动”优质晚籼谷销售合同》,退还优质加价款及保证金,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竞价交易轮换出库销售价格指温州市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仓储分公司粮库指定仓库(仓内交货)的价格(含税费和出库装卸等费用)。

4.销售货款发票待货款结清后开具,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全部出库结算完毕和提供佐证材料后退还(不计息)。

5.竞得方需按要求将该批次优质晚稻进行优粮优加和优粮优销,打造自主大米品牌;应及时整理优质品种或秧苗购买凭证、生产台账、“五优联动”订单合同、收购凭证、优质粮食加工和销售台账。

6.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

7.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竞得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8.竞得方提货车辆在库区提货期间应服从管理,违反库区相关管理制度的,每发现一次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扣除100元履约保证金。

9.竞得方提货期间,因竞得方原因造成库区设备、设施损坏的,竞得方应照价赔偿。

10.投标企业按照招投标数量预交保证金,收购结束后根据实际数量,补交或退还差额部分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八、联系方式

委托方:温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陆冠铮135*****135;章孙俊158*****258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4年6月14日

温州市粮食“五优联动”阶段性材料清单

阶段

提供材料

时限要求

责任方

优产

分农户优质稻种或秧苗购买凭证

10月底

竞得方

分农户农药化肥使用台账

竞得方

优购

分农户“五优联动”订单合同

委托方或竞得方

分农户收购凭证(收购发票+电子清单)

12月底

委托方或竞得方

分农户优质加价凭证(支付凭证+电子清单),满足国标三等收购价*5%优质加价以上

委托方或竞得方

“五优联动”粮食清单

竞得方

优储

使用国有收储企业仓库的,提供协议;自有或者租赁(提供协议)仓库的,提供粮库仓房控温设备照片

竞得方

出库粮食质检报告

粮食加工、销售后(原则上次年9月中旬前)

委托方或竞得方

(委托第三方检测并提供质检报告)

优加

优质粮食日加工台账

竞得方

生产管理制度

竞得方

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

竞得方

商标注册证(委托加工的提供以上材料并附委托加工协议)

竞得方

优销

优质粮食销售台账,提供若干销售凭证

竞得方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