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电视教育片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党员电视教育片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拟拍摄1部“我来讲党课”、1部“我和我的支部”党员电视教育片。供应商需于6月底前完成视频拍摄、剪辑,形成完整党员电视教育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项目名称:恒丰银行重庆分行党员电视教育片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HFCQFSCG**********
项目价格:总价
为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2024年以“高质量发展强担当”为主题,开展“我来讲党课”“我和我的支部”活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拟组织拍摄1部“我来讲党课”、1部“我和我的支部”党员电视教育片,供应商需全面配合分行党委需求定制拍摄脚本,制作党员电视教育片。总预算******元。
服务期限:2024年6月-2024年7月
报价形式:总价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将报价单和拍摄方案加盖单位鲜章报送至恒丰银行重庆分行。
(二)开标地点:恒丰银行重庆分行会议室(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78号)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14日北京时间20:00—2024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5:30
(四)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6:00
(五)评审标准:报价最低者中标,同时综合考虑报价的合理性、拍摄方案的科学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拍摄人员队伍资质、设备型号、视频脚本大纲等。恶意低价投标者,报价无效。
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须进行采购人网站供应商单位的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后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选择恒丰银行重庆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联系恒丰银行重庆分行领取《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请及时致电采购人。若已注册,可忽略本注册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二)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采购人对任何转载公告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23-********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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