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宁乡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ZB-2016-77
1、招标条件
宁乡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湘水保[2015]88号文、湖南省水利厅和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湘水保[2016]6号文及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招[2016]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宁乡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乡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宁乡县楚江流域。
2.3建设概况及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km2(包括水保林126.57hm2,经果林74.43hm2、封禁治理469hm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7处)。
2.4招标范围:水土治理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其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于2016年6月开工,2016年10月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企业。
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拟任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并提供社保个人账户官网打印件及查询网址,网上不能查询的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不能查询的有效证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社保缴费有其他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5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I。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宁乡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监督。
11、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需进一步获取相关的招标信息可与下列单位联系咨询:
招 标 人:宁乡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局
地 址:宁乡县宁乡大道
联 系 人:傅先生
电 话:135*****3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联 系 人:李云岗
电 话:0731—********
标签: 水土保持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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