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无锡分部循环冷却水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无锡分部循环冷却水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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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无锡分部循环冷却水系统工程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GKCB-24G2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无锡分部循环冷却水系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比例 100%,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
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无锡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循环冷却水系统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循环冷却水系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循环冷却水系统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或会计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开户银
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一次
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体现合同签订时间、设备名称、双方签字盖章)
复印件。
类似业绩指:机电安装工程。
(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在“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开标当日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6 月 15 日 09 时至 2024 年 06 月 21 日 16
时(北京时间),将欲参加的项目名称、本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汇款凭证发送
到 gkzb68118103@163.com 进行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神舟大厦 9 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神舟大厦 9 层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无锡分部循环冷却水系统工程(招标编号
GKCB-24G210)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无
锡分部,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出资比例为 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
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无锡市
2.2 建设规模:
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冷却容量为 32000t/h,采用 8 台 4000t/h 机力通风冷却塔,配置 9 台
水泵,系统由冷水池、水泵房、热水池、冷却塔、水泵、管路(含厂区母管)及电气测控系
统组成,系统初步设计布置图见附件。
2.2 计划工期:100 个日历天(合同签订至调试完成)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其中水泵、冷却塔、高低压变配电设备由招标方提
供,投标方负责循环冷却水系统施工图设计、除招标方提供设备以外的设备及主材采购、安
装、调试。
(一)在初步设计(详见附件)的基础上,完成循环冷却水机务系统、电气系统、测控系统
的施工设计。
(二)按评审后的施工设计图纸,负责完成除招标方提供设备以外的其他所有设备及材料的
采购。
(三)按评审后的施工设计图纸,完成所有设备和系统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需满足无锡分部信息化建设要求:压力、温度、流量、设备状态等信号需集中采集;
设备对象需满足远程及就地可视化操作;数据实现通讯、存储、查询调用、报表输出等功能;
设备及系统满足故障判断、逻辑运行、数据统计的功能。
详细工作及要求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或会计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开户银
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一次
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体现合同签订时间、设备名称、双方签字盖章)
复印件。
类似业绩指:机电安装工程。
(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在“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开标当日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6 月 15 日 09 时至 2024 年 06 月 21 日 16 时(北京时
间),将欲参加的项目名称、本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汇款凭证发送到
gkzb68118103@163.com 进行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及投标人名称”。
4.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神舟大厦 9 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
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无锡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三研究所无锡分部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钱胡路 108 号
联 系 人:许敏宇、王悦
电 话:0510-83012948
电子邮件:703wxf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9 层
联 系 人: 姚子良、苗家旺
电 话: 010-68118103
电子邮件: gkzb6811810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循环冷却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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