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股份公司、钛业公司、钛金属工业碳酸钠招标公告

202406股份公司、钛业公司、钛金属工业碳酸钠招标公告

******股份公司、钛业公司、钛金属工业碳酸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股份公司、钛业公司、钛金属工业碳酸钠(PGWZMYHGZHD240*****6061)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股份公司、钛业公司、钛金属工业碳酸钠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同类产品2021.1.1 至今的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1、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且无未处理完的质量异议。(投标方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2、2021.1.1至今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以智慧招标投标平台企业数据分析为准)。

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通过企信宝、天眼查以及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均有效。 2、工商注册成立时间≥1年。

其他要求:1、只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销售公司(授权或承诺),如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的注册资金(或资金证明材料)须大于或等于投标总金额(不含税)的30%。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投标方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1)进入攀钢集团公司级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

(2)进入鞍钢集团公司级(非分子公司)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

(3)《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退出供应商目录》中未满一年的供应商。

4、不允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二、履约保证金要求

(一)初次供货的供应商按合同含税总金额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含税金额≥50万元,按合同含税总金额5% 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战略供应商和内部供应商不收取)。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4日21时00分2024年0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大渡口街道87号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王立强

联系人:

罗珊

电话:

0812-*******

电话:

0812-*******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备注:1、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3、本项目另需上传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请务必按本项目附件中承诺函格式填报),如未上传,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2024年06月14日

公章Epoint

标签: 、钛金属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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