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洪泉沟同预公路上游段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同心县洪泉沟同预公路上游段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同心县洪泉沟(同预公路上游段)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洪泉沟(同预公路上游段)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己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洪泉沟(同预公路上游段)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4】1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水利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估算投资676.16万元,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同心县2023年度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其余由县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心县水利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同心县洪泉沟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治理范围为固海六干渠渡槽至固海东三支渠渡槽段,治理河道总?度1. 85km。(一) 岸坡防护工程:新建护岸3.0km,其中左岸1.58km,右岸1.42km。(二)边坡治理工程:治理边坡6.14万㎡(92.05亩),其中陡坡治理3.87万㎡(58.04亩),缓坡治理2.27万㎡(34.01亩)。1、陡坡段:坡比1:1.5,边坡上选择灌木补植方式,植物配置主要为白刺、柽柳、紫穗槐等。2、缓坡段:坡比1:4.5,采用种植换填土+灌木栽植方式进行生态修复,植物配置主要为白刺、柽柳、紫穗槐、芨芨草等。(三) 主河道生态补植工程:工程采用就地地形整平+混合草籽撒播方式,混合草籽具体为糜子15%、冰草15%、芨芨草15%、黑?草15%、沙打旺8% 、红豆草10%、草木樨7%、梭梭草5%。滩区生态补植面积9.64万㎡,合计144.56亩。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并具备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拟投入的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4日18时00分至2024年06月21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6.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水利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同心县

联系人:马小宁 电话:138*****470

招标代理机构: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力德财富大厦1709室

联系人:麻彦军 崔涛 马晓燕

电话:0951-******* 188*****111 187*****733

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6月14日

标签: 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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