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渡口联合泵站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天元区渡口联合泵站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天元区渡口联合泵站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4日
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株洲市天元区水利局的委托,对天元区渡口联合泵站改造工程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天元区渡口联合泵站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号
3、委托代理编号:SZHR-2024-006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序号 | 包名/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天元区渡口联合泵站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00元 | ¥******.00元 |
1、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3)要求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湖南省外企业不提供湖南信用网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项目采购 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资格声明、磋商邀请回复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3、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其他说明: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为无效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提交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899号新马动力创新园2.1期B研发厂房503。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也可以由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并发出磋商文件。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 年 6 月 17 日起至2024 年 6 月 21 日止,每天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899号新马动力创新园2.1期B研发厂房50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获取)、及供应商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装订成册)。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899号新马动力创新园2.1期B研发厂房503
3、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899号新马动力创新园2.1期B研发厂房503
十、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熊兰
2、电话:0731-********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天元区水利局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
(3)联系人:熊兰
(4)邮 编:******
(5)电 话: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仙月环路899号新马动力创新园2.1期B研发厂房503
(3)联系人:周女士、常先生、卜先生
(4)邮 编:******
(5)电 话:177*****509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标签: 改造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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