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食品公司综合楼一期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公告
横县食品公司综合楼一期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公告
横县食品公司综合楼一期工程
施工邀请招标公告
********9">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横县食品公司综合楼一期工程已由 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横发改基﹝2015﹞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横县食品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0">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542.74平方米。
建设地点:横州镇港口路安置区
合同估算价:82万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1">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16 年7月11日至2016 年7月15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
午15:30时至17:30时,由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投标员持投标邀请函、本人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29-1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3A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等资料),售后不退。
********3">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8 月1日上午 10 时 30 分,地点为广西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6.评标方式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7.监督部门及电话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电话:****-*******
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6">8. 联系方式招标人:横县食品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白祖平 135*****00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覃工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发布。
招 标 人:横县食品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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