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堡镇高笋塘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忠堡镇高笋塘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忠堡镇高笋塘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4 17:57|发布单位: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5|项目监管地:咸丰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忠堡镇高笋塘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24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忠堡镇高笋塘村村庄环境整治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4.******(万元)

6、最高限价:174.******(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对高笋塘村红色美丽村庄沿线环境进行整治,以景区化村庄为发展目标,为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进行整治。(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 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 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 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3)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培 训考核合格证);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C 类证书;(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 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5)根据人社发〔2018〕3 号、鄂人社发〔2018〕3 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 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 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加进去,特别是:“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 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在开工 ”和“谁审批, 谁负责 ”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要 求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供应商应在 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15日至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按照操作提示在线获取,获取成功之后请下载招标文件获取凭证妥善保存。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楚天云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响 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楚天云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大厅 中进行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后方可下载本项 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2、供应商应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 中心 ”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 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 ”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 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 ”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专栏。3、供应商申请注册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及湖北省楚天云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如有疑问请联系汇聚平台 工程师电话:152*****150 ,QQ:********* ;楚天云工程师电话:182*****609, QQ:**********。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取消报名环节,无法书面 通知各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若因供应商原因未 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及变更信息,导致编制响应文件失误,由此造成 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5、 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收到书面质疑书时间为准。(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得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zfcg.chutianyun.com.cn/helper/index.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忠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咸丰县忠堡镇小康一路15号

联系方式:153*****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楚蜀大道 91 号 3 楼

联系方式: 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153*****533

标签: 庄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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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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