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水生态廊道(解放渠、中庄渠、礼让渠)连通综合功能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青海省西宁市水生态廊道(解放渠、中庄渠、礼让渠)连通综合功能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连通综合功能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实施方案
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YL-07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西宁市水生态廊道(解放渠、中庄渠、礼让渠)连通综合功能提升建设项目(一期)由宁发改农经[2016]206号文予以批复。项目资金根据财农[2016]65号文下达,项目总投资为10055万元。招标人为西宁水利水电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宁市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以渠道结合沿线城市景观风貌控制,以水生态治理为契机,生态修复及节点水生态功能与文化提升相结合,进行水生态廊道连通综合功能提升改造。
2.3设计周期:2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水利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报名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8月3日下午15:00,地点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水利水电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海山桥头
联系人:赵顺炜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联系人:巩先生
电话:****-*******
传真:****-*******
财务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青年巷支行
账号:********8545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招标
|
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