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第三方审计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泾川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第三方审计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泾川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第三方审计机构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泾川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第三方审计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www.ygzcpt.cn)在线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HXS********
项目名称:泾川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第三方审计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审计金额的0.7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服务内容:对泾川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协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提供自公司成立至投标截止日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5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上资料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18日23时59分59秒。
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www.ygzcpt.cn)。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https://www.ygzcpt.cn/cms/)【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6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逾期不予受理
2.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https://www.ygzcpt.cn/cms/),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下载)阳光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政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ygzcpt.cn/cms/)>【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天。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川县审计局
地 址:泾川县安定街
联系方式:
131*****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泾川县城关镇东大街1号
电 话:139*****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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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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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宏信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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