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上高速K11+455、K11+693溪南镇下砚村人饮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

宁上高速K11+455、K11+693溪南镇下砚村人饮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上高速K11+455、K11+693溪南镇下砚村人饮工程(一期)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 霞浦县溪南镇下砚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霞浦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5日 16: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霞浦县东泰华府8号楼260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霞浦县东泰华府8号楼2605
预算金额 ¥4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6*****925
采购单位 霞浦县溪南镇下砚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霞浦县溪南镇下砚村委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136*****925
代理机构名称 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179号7幢2-7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谢女士、155*****476
附件:
附件1 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宁上高速K11+455、K11+693溪南镇下砚村人饮工程(一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霞浦县东泰华府8号楼26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GC【招】2024-006

项目名称:宁上高速K11+455、K11+693溪南镇下砚村人饮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合同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宁上高速K11+455、K11+693溪南镇下砚村人饮工程(一期)

1项

******.00

******.00

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型、微型企业:适用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合同包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合同包1。(4)信用记录:适用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其他资格证明: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霞浦县东泰华府8号楼2605

方式:(1)现场购买: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直接至我司办理。 (2)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报名信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邮件至我公司,同时填写完整的《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营业执照,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司邮箱*********@qq.com,并电话确认后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霞浦县东泰华府8号楼2605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霞浦县东泰华府8号楼26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

银行账号:350*****620*********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溪南镇下砚村民委员会     

地址:霞浦县溪南镇下砚村委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136*****9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179号7幢2-704            

联系方式:谢女士、155*****4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36*****925

 

标签: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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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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