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甘家湖社区(托托村、托托北村村社合一)(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甘家湖社区(托托村、托托北村村社合一)(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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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托托镇2016年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甘家湖社区(托托村、托托北村村社合一)(二次公告)已经由精发改行政[2016]189号备案。招标人为精河县托托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河县托托镇2016年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甘家湖社区(托托村、托托北村村社合一)(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85.42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精河县托托镇原养路段内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376.52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JHX****************001 | 精河县托托镇2016年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甘家湖社区(托托村、托托北村村社合一)(二次公告) | 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 97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建造员](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从2016年07月12日 00时00分到2016年07月19日 0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07月13日至2016年08月0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 六、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精河县托托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 | |||||||
地 址: | 精河县托托镇 | 地 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锦绣A区29号楼3单元202室 | |||||||
邮 编: | 833307 | 邮 编: | 833400 | |||||||
联 系 人: | 崔结连 | 联 系 人: | 吕海鹰 | |||||||
电 话: | 189*****113 | 电 话: | 131*****345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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