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凤鸣社区上街一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凤鸣社区上街一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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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凤鸣社区上街一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LJGT-2024-05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凤鸣社区上街一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6.915511 万元,招标人为永胜县永北镇人民
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69155.11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凤鸣社区上街一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凤鸣社区上街一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单位提供 2021-2023 年度任意 1
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单位提供 2021-2023 年度任意 1 个年度的
财务会计报表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
情况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投标人可根据自
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6 月至本项目投
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
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
业(未满 3 个月)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1.5 磋商服务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价格给予 3%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即可)。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69 号 2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69 号 2 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GT-2024-059。
项目名称: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凤鸣社区上街一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69155.11 元。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资金,已落实。
项目地点:永胜县。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凤鸣社区上街一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施工图所示范围,具体
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69155.11 元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质量验收要求:严格遵照国家相关建筑规范的要求,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或验收合格。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单位提供 2021-2023 年度任意 1
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单位提供 2021-2023 年度任意 1 个年度的
财务会计报表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
情况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情况说明。投标人可根据自
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06 月至本项目投
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
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
业(未满 3 个月)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1.5 磋商服务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1.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价格给予 3%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即可)。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即可)。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 年06月17日至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69 号 4 楼)。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原件到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69 号 4 楼)报名。未报名
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售价:2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2 楼)。
五、开标时间
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2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
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胜县永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永胜县永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文明
电 话:13988866612
电子邮件:13988866612@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庆云路“锦上城”小区西区 1 幢 1 单元 102 号商铺
联 系 人: 杨丽娟
电 话: 13769033537
电子邮件: 1376903353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公益事业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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