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招标公告
2016年第一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河北省财政厅 |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45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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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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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分包名称: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保定市2016年第一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65万元 分包名称: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承德市2016年第一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94万元 分包名称:河北省通信管理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张家口市2016年第一批电信市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411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总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 ||||||||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 ||||||||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投标人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时,应提供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允许其代表总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函。 2、按照《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03版)》、三网融合及宽带接入网业务开放试点相关要求,投标企业在试点地市应至少具备以下一种资质:一是业务种类包括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中“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按照《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版》,相关企业更换经营许可证后,资质相应调整为:业务种类包括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网络接入设施服务业务”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省内电信、移动、联通三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必须提供2015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必须加盖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和投标人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二是广电企业“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批文,河北省广电信息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提交工信部电管函[2015]107号批文(必须加盖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和投标人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三是民间资本“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批文。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7月13日至2016年07月1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 ||||||||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09:00 | ||||||||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2日09:00 | ||||||||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2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2日09:00 |
标签: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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