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储能电池EPC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公告

智慧储能电池EPC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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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智慧储能电池 EPC 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L20240601-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
一、招标条件
本智慧储能电池 EPC 项目(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75652 万元,招标人为宏骏高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为一期、二期项目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
案设计、勘察服务、测量 (初测、定测) 、初步设计 (含概算) 、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
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 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
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慧储能电池 EPC 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智慧储能电池 EPC 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 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
程)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注: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
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
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
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
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设计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下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合肥市高新区华亿科学园 e1 座 3 楼电子 u 盘密封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华亿科学园 e1 座 3 楼
七、其他
智慧储能电池 EPC 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XL20240601
招 标 人:宏骏高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鑫六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编 制 人: (签字)
审 核 人: (签字)
2024 年 6 月 16 日
目录
第 1 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
智慧储能电池 EPC 项目(项目名称) 1 标段招标公告 1
1.招标条件 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3
6.异议、 3
7.在线异议及投诉 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3
9.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 2-1) 4
1. 总则 9
2.招标文件 11
3.投标文件 12
4.投标 15
5.开标 15
6.评标 15
7.合同授予 16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7
9.纪律和监督 17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8
第 3 章 评标办法 18
1. 评标方法 22
2. 评标原则 22
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22
3.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2
3.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22
4.评标程序 23
4.1 评标工作准备 23
4.2 初步评审 23
4.3 详细评审 23
5. 评审内容 23
6. 否决投标 25
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6
8.评标结果 26
9.其他 26
第 4 章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28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29
二、合同工期 29
三、质量标准 29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29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0
六、合同文件构成 30
七、承诺 30
八、订立时间 30
九、订立地点 30
十、合同生效 30
十一、补充协议 30
十二、合同份数 3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件 33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34
第 1 条 一般约定 34
第 2 条 发包人 36
2.7 其他义务 36
第 3 条 发包人的管理 36
第 4 条 承包人 37
第 5 条 设计 41
第 6 条 材料、工程设备 42
第 7 条 施工 43
第 8 条 工期和进度 44
第 9 条 竣工试验 45
第 10 条 验收和工程接收 45
第 11 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 46
第 12 条 竣工后试验 46
第 13 条 变更与调整 46
第 14 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48
第 15 条 违约 51
第 16 条 合同解除 52
第 17 条 不可抗力 52
第 18 条 保险 52
第 20 条 争议解决 53
第 5 章 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 54
第 6 章 投标文件格式 57
第 1 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智慧储能电池 EPC 项目(项目名称) / 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XL20240601-01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智慧储能电池 EPC 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开备(2024)9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宏骏高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宏骏高能科技(江苏)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30%+政策性银行贷款 70%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项目拟建于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 。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地位于淮安市金湖县西南,临高路以南、牌楼路以东、官东以西,
南侧 临近金马高速,交通便利,场地呈规则的多边形,南北向长约 862 米,东西向宽约
382 米,项目建设用地为 301688.78 平方米,约 452.54 亩 。其中一期用地面积 133167.94
平方米约 199.75 亩,二期用地面积 168520.84 平方米约 252.78 亩。
本次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 3 栋电芯厂房、 3 栋模组 pack 厂房、2 栋综合动力站、3 栋综合
库房、2 栋危废品库、2 栋原材料库、宿舍楼、研发楼、办公楼、3 个门卫、2 栋固废库、2
栋电解液库、1 栋安全测试中心、1 栋预留车间、1 栋预留库房等功能建筑,总建筑面积
292464.60 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新建建筑共 17 栋,包括 2 栋生产车间,1 栋动力配套用房,1
栋 NMP 站房,6 栋库房,1 栋污水处理站,1 栋安全测试中心,1 栋行政综合楼,1 栋研发楼,1
栋员工活动中心,1 栋宿舍楼,1 栋门卫等,一期总建筑面积 114213.68 平方米;二期工程
新建建筑共 15 栋,包括 4 栋生产车间,1 栋动力配套用房,1 栋 NMP 站房,5 栋库房,2 栋
宿舍、1 栋预留车间、1 栋预留库房等,二期总建筑面积 178250.92 平方米;总造价约 17.46
亿元。
2.3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 910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一期施工工期 400
日历天,二期施工工期 4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期、二期项目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
方案设计、勘察服务、测量 (初测、定测) 、初步设计 (含概算) 、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
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EPC 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
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设备采购安装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标准。
2.7 投资概算:17.46 亿元 。
2.8 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
程)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注: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
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
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
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
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设计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3.3.1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 ,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施工作业承担方。
3.4 其 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发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华亿科学园 EI 座 3 楼)。
4.3.1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0 元(个人网上银行支付、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均可),以电子版形式出售,售
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址发布:
江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中国招标网
(https://www.zhaobiao.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
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递交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华亿科学园 EI 座 3
楼开标室)。
6.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向代理邮箱(694111844@QQ.COM)发起异议,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
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
jiangsu.gov.cn/中国招标网(https://www.zhaobiao.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发
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宏骏高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鑫六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健康西路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华亿科学园 E1 座 3 楼
联 系 人: 董女士 联 系 人: 李晓双
电 话: 18010877450 电 话: 18225511900
电子邮件: 740571732@qq.com 电 子 邮 件:694111844@QQ.C0M
2024 年 6 月 16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宏骏高能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健康西路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18010877450
电子邮件:68433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鑫六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亿科学园
联 系 人: 李晓双
电 话: 18225511900
电子邮件: 6941118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储能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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