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山停车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朝阳山停车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县朝阳山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淇县文物旅游局,建设资金为上级拨付加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淇县文物旅游局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壁市淇县朝阳山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鹤壁市淇县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6 招标控制价: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1.2投标人应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建造师。
3.1.3投标人需提供公告期内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县淇河路南段路东原朝歌信用社三楼)报名。
4.2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授权);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以上证件为加盖公章复印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4、公告期内的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壹份,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淇县文物旅游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0*****33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标签: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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