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法治示范村建设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区司法局法治示范村建设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区司法局法治示范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20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YLHTY[2024招]第41号
项目名称:区司法局法治示范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0,167.2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区司法局法治示范村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167.2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50,167.2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法治文化主体造型牌、法治思想造型牌、法律法规宣传牌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50,167.23 | 850,167.2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区司法局法治示范村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25〕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8)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odservice/zcd/shanxi/);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区司法局法治示范村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3年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及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6)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7)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履行合同能力证明:供应商须提供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材料。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7室
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7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谈判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电话:0912-*******。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报价等相关招投标事宜。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系统间拒绝接收。供应商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如存在文件生成和上传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软件公司,187*****787、**********、********-*****。供应商自行在电脑上进行二次报价。建议使用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响应文件(*.SXSTF格式),使用旧版电子谈判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5、请各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 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名称:横山区司法局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解放西路工农西巷1区-50
联系方式:091*****554
名称:榆林和泰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开发区东环路绿园小区西四排403室
联系方式:150*****411
项目联系人:高小雅
电话:150*****411
榆林和泰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6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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