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白马乡马高庄村元17增至杏树畔砂石道路工程(二十六)
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白马乡马高庄村元17增至杏树畔砂石道路工程(二十六)
华池县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白马乡马高庄村元17增至杏树畔砂石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二十六)
项目编号:华建招字【2016】026号
1、华池县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白马乡马高庄村元17增至杏树畔砂石道路工程,已由华发改发(2016)226号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内容:新修白马乡马高庄村元17增至杏树畔砂石道路9.92Km,全线按照农村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基宽5m,砂石路面宽4m,全线路面结构10cm厚天然砂砾面层。边沟为砼边沟。招标控制价:120.14万元。
2.2资金来源:国家财政奖补及县财政筹措。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工程建设地点:华池县白马乡马高庄村。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9月10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建造师资格。
4、投标报名资料:
4.1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2)投标项目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
4.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两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8:30时至12时,14:30时至17时)。
6、报名地点:庆阳鑫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元(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 名:庆阳鑫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市北街支行
账 号:********5944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2016年 7 月 27 日17:00时,未按时交纳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保证金提交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人完成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持转账凭证至庆阳鑫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保证金到账核查。
招 标 人:华池县白马乡马高庄村村委会
办公地址:华池县白马乡马高庄村村委会
联系电话:152*****252
联系人:高海荣
招标代理机构:庆阳鑫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南庄组住宅小区西三排7号
联系电话:187*****581
联 系 人:高玉霞
2016年7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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