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公租房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公租房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公租房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编号:ESGTZB-2016-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公租房建设项目由鹤峰县发改社会[20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对本工程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框架8层,建设面积4935m2;
2.1.2 工程名称: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公租房建设项目;
2.1.3 建设地点: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院内;
2.1.4 计划投资:760万元
2.1.5 工 期:21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条件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告知函。
3.4 省外企业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湖北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 7 月12日至2016年7 月 18日 17:00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程招标股(原老民政局办公楼五楼)登记,然后凭中心登记表、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的项目经理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州广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7月27 日下午 14时30分,地点为: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原老民政局办公楼六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及鹤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一中路
联 系 人:谭学东
电 话:151*****139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广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新大新商贸城【诚信广告】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816
标签: 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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