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兰陵中学田径场及道路照明改造项目网络招标文件

常州市兰陵中学田径场及道路照明改造项目网络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H-WL-[2023]167号

常州市兰陵中学田径场及道路照明改造项目

网络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常州市兰陵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常州市兰陵中学田径场及道路照明改造项目

网络招标文件

ZH-WL-[2023]167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简要说明

常州市兰陵中学田径场及道路照明改造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2、采购标的:

序号

项目

说明

1

常州市兰陵中学田径场及道路照明改造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二、竞标人资格条件:/

三、相关要求:

1.本报价应包含产品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及售后服务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人员培训发生的等完成项目的所有含税费用。

2.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的发票进行结算。

3.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选择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竞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拦标价:¥*****.90,项目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注:须根据项目情况完整填写分项报价表。

4.串通响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投标文件的情形);(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的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响应文件内必须含有附件一至附件八等内容(如有特殊资格要求须提供相应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正本1套、副本1套并胶装,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7.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打印。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

8.全套响应文件密封盖章于2023年11月xx日11时 00 分前送到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新城府翰苑6栋9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阳联系电话:0519-********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栋奇联系电话:138*****577

四、采购需求:

1、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单位

数量

1

YJV-5*6mm2铜芯电缆

m

65

2

YJV-3*4mm2铜芯电缆

m

240

3

PZ30-12回路电箱

1

4

铜鼻子接线

1

5

埋地敷设穿线管,塑料管DN32,开挖、回填(部分道路为砼)

m

305

6

安装高杆路灯

5

7

路灯基础开挖、砼浇筑、预埋件安装、余土外运

5

8

开挖、浇筑砼路灯基座(含预埋件)

5

9

增加照明,安装直杆式路灯H=3000MM

5

10

YJV-3*4mm2铜芯电缆

m

95

11

埋地敷设穿线管,PVC25,局部开挖、回填

m

90

2、安全文明施工:项目施工前具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措施,措施内容全面、设施配置到位、方法科学严谨,能完全满足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3、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

1.供应商应在质保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2.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4.质保期内,采购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供应商应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

5.供应商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供应商或采购人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采购人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供应商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供应商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6.供应商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缺陷的,采购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经查明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应由供应商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

7.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以保障维修时及时更换。超过质保期后的维修只计材料成本费。

五、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二)免费质保期:2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验收、付款: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以上需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六、收费

1.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2.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10万元(含)以下2000元,10-20(含)万元3000元,20-100万元按1.5%计取。一招几年的项目按年服务费*服务年限计算,一次性交纳的按80%计算。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收款人名称: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常州北大街支行

银行帐号:519*****1310901

支付宝账号:**********@qq.com。支付宝转账时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编号。

3.成交人如果未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其网上竞标履约保证金充抵,并停止其网上竞价。

七、网上竞价注意事项:

1.网上报价,不需上传电子文件。

2.书面竞价文件密封,投标截止前现场送达或邮寄至正衡招投标公司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城府翰苑6栋9楼

联系人:孙阳 联系电话:0519-********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供应商(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声明函

我单位收到贵单位“ 号”采购文件后,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及其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设备(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设计、制造、检验、包装、技术资料、发货、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质保期为 年。

3、我方承诺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承诺该响应文件在该项目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5、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方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遵守贵机构有关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7、愿意提供采购文件中要求所有资料,并保证完全真实准确,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8、我方承诺所供物品均能按照采购方的参数要求提供正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商品,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我方承诺我公司具备专业资质,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10、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号)项目投标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投标人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行:

帐号:

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三: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附件四:

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号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项目服务期(或工期或交货期):共日历天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职务:日期:

注:项目总价包括该项目期间内的所有费用:产品设计、制造、运输、安装、保修、检验、验收、管理费用、不可预见费用、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总和。


附件五:

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 号

(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六:

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书

产品质量保证如下:

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七

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标准)偏离表

名称

标书要求参数

投标参数

偏离值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请各位投标人按照以下表格形式逐项应答配置要求内容,在偏离值一栏内如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货物类项目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样本/技术资料;服务类项目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及其他要求的响应程度。


附件八:实施方案(如有)


附件九:售后服务(如有)


附件十(提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时不用提供,签订合同时用):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甲方(需方):合同编号: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年 月 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详见采购需求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日,同时施工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1.6 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1.8 工程质量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3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

2.4 按照合同付款要求办理相关付款手续。

2.5 其他事项

第3条 乙方工作

3.1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乙方必须为高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高空作业保险。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及室内有关设备设施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拆除的门以及垃圾清理及外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6 其他事项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若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3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严格按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在进场使用前应及时向甲方办理报验手续,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本工程。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及安全事故,其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标准要求的,乙方应承担返工义务,每项按照5‰综合单价的罚金赔偿,赔偿费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5.7 未通过甲方验收的工程不能进行结算处理。

5.8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贰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材料、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属于修复或更换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后3天内派人修复或更换。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或更换,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人员修复或更换,所产生费用从余款中扣除。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工程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1)合同中约定的风险范围:

①市场风险(包括采用新的验收标准,施工期间材料价格不调整);

②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的综合单价(不随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承包人的投标施工方案;

④经踏勘后的现场条件;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综合考虑在投标综合单价内,在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不作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一)本工程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须以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为准。

(二)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承包人的投标综合单价计算。

1、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文件规定的人工费调整,人工单价按照施工期间对应的人工工资指导价进行调整,并扣除原投标报价中人工单价相对于基准日人工工资指导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的人工工资指导价)的让利部分。

2、承包人供应的材料价格在施工期间不予调整。

3、管理费及利润费率按投标费率计算。

4、安全文明费不予计取。

(三)其它项目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

(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承发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暂估价中的项目暂估价按承发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调整;

(3)总承包服务费不计;

(4)索赔费用应依据承发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5)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承发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四)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

(五)工程量清单中漏项、新增或变更项目(含材料)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投标报价中有适用的综合单价的,按投标综合单价结算。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原投标书中类似项目价格组成同口径进行结算。投标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综合单价的,结算原则为:由承包人按照投标报价同口径并结合本合同结算原则中人工、材料价格(除税价格)调整因素编制综合单价(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费率和利润率按投标报价中的最低值),经发包人签证后进行结算。

(六)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审计以及发包人签证后进行结算。

(七)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上必须有承包人(权限范围内)、发包人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须附有综合单价分析。

(八)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了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后方可生效。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九)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政策性调整,按文件规定调整。

6.2 本合同生效后,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指定中介机构实施工程结算审计,并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6.4 审核率:本工程结算核减率在6%(含)以内的,审计费由甲方承担;核减率超过6%,审计费由乙方承担。

6.5 材料送检:施工方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在施工的过程中甲方抽样送检,如果检测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若检测不合格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外,还必须将不合格的产品全部更换成合格的产品,更换产品的费用由乙方方全额承担。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1%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

7.3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前,甲方有权对室内环境进行检测,若检测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若检测不合格,由乙方返工或进行处理,直到检测合格为止,检测费用及返工或重新处理的费用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金额3%进行处罚。

9.3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施工现场的设备、家具、陈设,如造成损失,应按价赔偿。

9.4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10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其它约定:①乙方必须注意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违法乱纪及人身伤害事故、意外事件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②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12条 附则

12.1 本合同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方法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12.2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 √ )

(2)工程项目一览表 ( √ )

(3)工程投标书 ( √ )

(4)招标文件 ( √ )

(5)会议纪要 ( √ )

(6)设计变更 ( √ )

(7)其他 ( √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代理人:

电话:

代理人: 开户银行:

电话: 银行帐号:

见证方: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本合同内容为主要条款,采购双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能违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标签: 田径场及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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