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选河北省环京津森林火灾高风险区以水灭火等关键能力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编制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比选河北省环京津森林火灾高风险区以水灭火等关键能力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编制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河北省环京津森林火灾高风险区以水灭火等关键能力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的招标采购,拟选择一家综合实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较高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相关招标采购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代理河北省环京津森林火灾高风险区以水灭火等关键能力建设项目勘察和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的招标采购。
二、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完成本项目要求的相关经营范围,企业信誉良好,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应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合一证书)复印件;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服务方案及报价单(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进行费率报价);
(四)加盖公章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登记并经审核公布后的查询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
(六)2021年6月份以来近三年的业绩证明资料(以代理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有双方签字盖章,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请各报名单位,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
四、比选办法
1、资格审查。招标人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确定中标单位。根据《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冀林草字〔2021〕112号)要求,在全部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中,经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代理机构。
五、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各报名单位请于2024年6月21日17:30前将比选材料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66号713室(邮寄资料送达时间以单位签收时间为准)。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李兆阳 电话:******** 186*****557
2024年6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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